我今天在厂里和别人发生了口角,然后他先动手打了我,我也还手了,他比我受伤严重,厂里组织私下调解,他不同意,还找社会上的人找我麻烦.我在厂里借了1000元给他看病,我也有伤.请问您一下,这个钱,到底该不该我支付?? 或者说我该怎么办.麻烦大律师们帮我想想办法,我在这里拜谢了.
你好,我在上海瑞尔厂上班,昨天早晨为了放料(领导经过申请批准之后)保安过来说不准放,然后抓住我衣领要我厂牌,我没给,他就动手打人,我左眼被打肿积血,前胸被抓破,当时我要报警,厂方领导说厂里会给我处理,可是今天去他们有推脱没时间,事情的经过,我都有证据,包括厂区保安说瑞尔厂招聘的保安就是为了打人的,我
对方醉酒先动手打人,后来我亲戚还手,双方在争执中,我亲戚在推倒对方过程中手碰到铁的东西,导致手肘划伤,缝了十几针。 1、请问这个手肘受伤的医药费时候应该由对方赔偿?听派出所的口气,这是我亲戚自己划伤的,不属于正当防卫? 另外在争执中,对方对着我亲戚的头部挥了几拳,我亲戚对着对方的腰部挥了几拳。 2、请
由于工作的安排不合理,厂里经理带着保安3人还有一名管理部主管去现场打人,后来他们带说没有打,已经报警了,但是派出所说,证据不足,我要派出所出的证据结果,但是他们就是一直拖,后来厂里就给我记3个大过开除我了,请问怎么办。
我属于正当防卫吗?我能胜诉吗?先动手打人的对方被罚款3000元,我被拘留7天了,还需要再赔偿对方吗?
对方做生意不讲诚信,让我去外地拿木方样品给他看,他看过样品后满意,我们就谈好价格,对方说过几天让我送料子,中间也电话联系过说确定要,可是过几天我去工地结账时,他却让别人送了,别人的价钱比我们之前谈的还要高,我就和他理论,他当天喝了酒,满嘴脏话,说“妈*,这是我家门口,我想要谁的就要谁的。”(工地就在
打人致轻伤、经过派出所调节、赔偿、对方不追究刑事责任。保证书已经签了。派出所还不放过是怎么回事
打人致轻伤、经过派出所调节、赔偿、对方不追究刑事责任。保证书已经签了。派出所还不放过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