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对象处3年了.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谈起了房子.我对象他爸妈在他几岁的时候就离婚了,他爸妈离婚后,儿子房子钱都归他爸.谈起房子的时候,经过他爸妈商量决定把这房子给他儿子.可是他爸的房子是公产房,不大,不知道多久才能动迁.我俩结婚他妈打算给我俩买个小房子先结婚.意思是他妈的名字.等他爸的房子动迁下来了写我俩的名字.我俩在住他爸的房子.我家人对这个事情不是很放心,毕竟我跟他同居3年.
(1) 大家商量后说写一份协议,大概意思是属于我俩的房子.不知道这个协议在房子(公产房)还未动迁的情况下生效吗?
(2) 如果房子在我俩结婚前还未动迁.婚后的某一天他爸的公产房子动迁了,如果那个时候要是更换成我俩的名字,是不是以后就属于我俩的呢?是不是就跟婚前的什么(公产房)(他爸的名字)等等就没任何的关系了?
(3) 在我俩的这种情况.如果说以后要是离婚了(我俩感情很好.我没有离婚的意思,就是想了解一下)是不是我俩各半啊?还是什么夫妻在几年以上离婚才各半?
希望哪位律师详细的帮我解答,谢谢了...
我俩现在还没登记..
我的状况:父亲是原承租人现已过世,母亲有精神病(三级残疾人证),母亲有一定的行为能力,我是唯一的独生子女,一共两套房屋 问一:如果按我是我母亲监护人办理过户,房屋是不是不可以买卖(前题是有两套房的情况下),而且等到母亲过世的时候是不是还得再办理一次母亲死亡过户的公证,还得开据母亲父母也就是姥姥,姥爷的相关死亡公证
本人2002年与前妻离婚,法院调解书将房产判给我,之后与前妻失去联系,房产一直未办理过户,2009年底我想出让该房产,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时被告知需要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我找到法院,法院告知我申请协助执行书的时效已过不给出具,并说调解书已经具备了法律效力,可以凭调解书直接办理,如果房管局不给办理可以起诉它行
我父母在我婚后赠予我个人一套房产,此房已做公证写明只赠予我个人所有不作夫妻共同财产并已过户我名下,若干年后此房拆迁,我用拆迁款购买了一套少于拆迁款价格的房产,户名也写的是我个人,请问我和我老公离婚后,该房产的归属应归谁?
我家买了个二手房,我们不懂法就和他儿子签的协意,可是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当时没想那么多都是熟人,买了以后因房子不到5年也没过户,当到5年后在找他父亲说过户时,他父亲不去,说是儿子拿了他的房产证偷卖的,儿子也说是,我们是知道的房子是他父亲给儿子的结婚房,他儿子也住了好几年,儿子是为了换房才卖的,当时说是
我和前夫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书上2套房子产权的归我,不久前夫因车祸不幸过世。我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房管局工作人员说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不能作为过户依据,必须有法院认可的裁决才能办理,我该怎么办才能过户呢? 房管局说这是第一例,我找了问了几位律师 也到法院咨询了一下,他们说没有被告,比较麻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