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9月1日小孩在读幼儿园时交纳了100元的保险金,后来在合同生效后80天左右因肺炎住院。理赔时被告知,首次入保存在3个月的免责期,拒绝赔付。在缴纳保险金,保险公司既没有派业务员到场,也没有告知合同的免责条款(除了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外)并导致住院会拒绝赔付。请问在签订合同的整个过程中都没有提示或告知,这个合同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能否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下列有关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免责条款正确的说法为( ) A、不允许规定免责条款 B、规定的免责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C、规定的免责条款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D、规定的免责条款都具有法律效力
2006年6月11日为儿子投保了某寿险公司的分红型保险,合同到期日是2011年6月11日,保险公司以无照驾驶免责条款为由,拒绝赔付,投保人认为该条款不清楚,随无两轮摩托车驾照,但肇事车辆负全责,有交警部门事故认定书为证,请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吗?能否胜诉。
我公司从海尔公司采购一批设备,打算销往非洲。在与海尔公司的购销合同中约定: 产品的销售地域仅限于安哥拉国内,卖方对超出销售地域的产品品质、质量不做任何承诺。 请问该约定是否有效?如果我公司在安哥拉以外的国家销售该设备,卖方在明知其设备有缺陷的情况下也不用负责吗?
在购销合同中,当事人双方签定:若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对货物的质量不提出异议,即视为货物合格,出卖人不负责。买受人在签合同中没注意免责条款然后签了合同,之后买受人做了质检报告,证明产品不合格。出卖人也承认没有任何生产和销售产品的资格。法院认可质检报告,但是支持了出卖人的免责条款以至买受人败诉。希望律师给
乙方应当保护、防卫、保障和维系甲方免受因乙方依本合同行为或不行为,或因从事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因履行本合同而引发的针对甲方的任何权利索求、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损失、成本支出、债务责任或费用;因甲方疏忽造成的损失、成本支出、债务责任或费用除外。
旧房客马上要到期了,双方不续租了。房东和新房客签订了租房合同,由于某种特殊原因,上面约定旧房客到期后由新房客去收房入住,如旧房客延迟交付,由新房客追究旧房客的责任,房东只是协助,并无任何违约责任,这样的条款有效吗
几乎所有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里面 都没有明确讲清 传染病和遗传病 是否免责
几乎所有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里面 都没有明确讲清 传染病和遗传病 是否免责 几乎所有保险公司的死生两全分红型保险中都有共同的一条 免责条款: 细菌 病毒 等病源微生物感染或寄生虫感染 没有赔 我想问三个问题 1: 传染病有没有赔 2. 遗传病 有没有赔 3. 免责条款里面的 细菌病毒 等病源微生物或寄生虫感染 具
出租房屋的一切设施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视同租用人已经认可这些设施完好,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在租用期间一切设施由租用人使用并负责管理,由此引起的安全等责任由租用人负责,对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租用人有责任按照损失大小,给予赔偿。
我有一个车库出租,出租房内使用的是电热水器,是在京东商城买的美的电热水器,找我们当地的美的服务部来安装的。安装的时候我看说明书要求要接地线,但美的服务部的人没有提出来,我就咨询了电工,用一根钢筋接了地线,但不一定符合规范。现在我看到报道,有人用电热水器洗澡死掉,房东要赔偿几十万,很害怕。我要求我的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