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人。请各位律师帮忙论论理。 他方土地使用权证:南界小路,北界河心。 我方山林使用权证:北起河檐走路,从北至南30米为界。 他方和我方东西界限没有争议。 争议焦点:村委会和他方一致意见是我方的北起河檐走路和他方南界小路是同一条路,请问这合理么?我方认为这两条路的名称分别代表两条不同的路,请问对么?
四年前我以出让方式在拍卖中取得一宗城市单一住宅用地,已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在国土部门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上土地使用权人只有我的名字,但拍得土地时,我与现在的妻子已婚六年),现为一块空地(没有任何建筑,我也从未打理过,未动一草一木,未投过一分钱)。就在前几天,我与人签定了一份“土地转让协议”,
麻烦有两个问题: 1.开发商的大土地证如果是国有土地性质,是不是他已经支付过了土地出让金,不然有关部门是不会让他建房的吧? 2.在第1点的问题上,我再问下: 我就是买了该开发商的房,购房协议中有个条款约定,是由开发商办理“两证”,现在都过了4年,房产证06年已经办了,现在要求其办土地使用证,他说要100多万
李律师您好,我是湖北省鄂州市的农民李**。下面是我们在2001年跟同村另一农户柯某签订的关于转让农村鱼塘的协议。当时是一次性买断的(2001年农村土地还是需要交地租的),现在柯某想要回鱼塘,我们认为是没有道理的,特向您寻求专业咨询(1.下面的协议书是否有效;2.柯某是否有权收回鱼塘;3.如果收回,我们能得到哪些赔偿
我家是大概70年代搬迁至此城中村(郑州) 当时只有一个老房产证 后来翻新盖了两层 托关系办理了建筑许可证 现在没有新房产证 也没有土地使用证 但是如果城中村改造 会按照土地使用证(或者宅基地证)给予赔偿 我们在这里居住几十年了 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或者宅基地证
我公司于2007年通过合法程序在农村征用了6亩土地,用于公司建厂。在政府及国土部门立项,并对村民和村委会进行了征地补偿,给国土部门缴纳了相关征地费用,获得了国土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公司征地建厂安装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三百多万元。现在公司因经营问题准备注销现公司改行另成立公司。但我们听说一旦现公司注销
我公司于2007年通过合法程序在农村征用了6亩土地,用于公司建厂。在政府及国土部门立项,并对村民和村委会进行了征地补偿,给国土部门缴纳了相关征地费用,获得了国土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公司征地建厂安装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三百多万元。现在公司因经营问题准备注销现公司改行另成立公司。但我们听说一旦现公司注销
某乡镇私营企业于1998年和1999年分别通过县级人民政府的征地手续批复后,于2009年办理了以划拨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证(两次批复的土地办理了同一个证书),这个证合法吗? 村夫
某私营企业于1998年和1999年分别通过县级人民政府的征地手续批复,在2009年取得以划拨方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两次批复的土地办理在同一个土地使用权证内),这土地证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