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菜地被政府征用修公路,后来路修好了但地没用完。那剩下的土地的使用权该归谁啊?
2001年。我们那因修京珠高速一个出入口政府征用了我们村一块近20亩的菜地(村里每家一两亩)。但路修好后这些地只被占用了不到5份之1.剩下的都是沿着京珠高速很长一条。所以就成了‘黄金地段’。现在那些地被我们村干部和他家里的兄弟租给个外村人开了几家煤场。据说每年有10几万租金全部归村干部家所有。请问这合法吗?如
我在湖州,我想咨询一下政府收购民用土地,而我是承租方,在这办厂
我在湖州,我想咨询一下政府收购民用土地,而我是承租方,在这办厂,现在政府要求我们搬迁,并且早半个月前未征得我同意就将三相电拆除,现在却只赔偿我们搬迁费,剩下的损失费,机器折旧费,误工费,还有一些房子一律不予以赔偿,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我只想问该我得到的能不能得到
我在湖州,我想咨询一下政府收购民用土地,而我是承租方,在这办厂
我在湖州,我想咨询一下政府收购民用土地,而我是承租方,在这办厂,现在政府要求我们搬迁,并且早半个月前未征得我同意就将三相电拆除,现在却只赔偿我们搬迁费,剩下的损失费,机器折旧费,误工费,还有一些房子一律不予以赔偿,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能不能得到我本该得到的
我是浙江台州的,现在政府要征收我们的地说要种树,让我们签字一年能给补尝几千元。现在我有疑问,这个地政府拿去种树了让我们签字,以后还属于我们的吗?是借的还是拿走了不还给农民了?三千元的补尝合理吗?
政府强行征我们村的土地,而赔偿金就只够我们这一代人生活,我们怎么保护我们的饭碗
我家处于云南省祥云县祥城镇于官村委会小前所村,最近政府要征我们村的几千亩地,而赔偿金跟国家规定的相比,只有国家规定赔偿金金额的百分之十二左右,本来是只大象,而实际到我们老百姓手上的就只有一只蚂蚁,老农民就世世代代靠这点土地而生存,土地都被“人民公仆”给占有了,老农民就等着饿死了,而“人民公仆”也应该
因政府造路,征用土地。按照原先图纸:在清港镇王家村,道路两边各加宽4米。 计划打算造的路的宽是12米,原先道路有7米宽,两边造路只占用5米,3米用于给行人走路。 原先计划已经定下来有一个多月(大家都同意原先计划,觉得比较公平)。 现政府临时改变计划,于7月20日通知,原先本应该在我家这边征用的4米更改
我家住宅,三证齐全,土地出让,房龄5年,现在政府要求征地卖给开发商,说只补偿房屋,土地没有补偿,请问政府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政府可以随意征收老百姓的房子吗?如果补偿又该如何补偿?能详细解答下吗?非常感谢!!! 土地证上的年限还有5年,现在政府要收回。
城镇规划把我们家画在红线内,20多年的老砖瓦房子,每逢下雨天就漏雨,湿气、寒气重,政府不准修,不准改建。前些年的时候说是要改成马路,然后换了领导班子就又搁置了。工薪阶层,也没钱买商品房,父母年纪大了,自己也要成家立业。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政府有相关的政策吗?政府一会一个想法,我们这些底层百姓真是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