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事情大致上是这样的,我大概在2003年的时候就与单位(乡镇卫生院)签署了一份合同,其中有一条是缴纳2000元医疗保险金,合同期为五年,但是当时缴纳保险金后没有写收据;到了2008年的时候单位换了两位领导,当时的领导退休了,可是到现在我要求单位退还医疗保险金(在单位执业期间没有出任何的医疗差错)。目前在职的这位领导却说账面上只有一千元,而且如果没有当时的收据是不予以退还的。我只有保留当时的合同。收据我没有,难道这2000元的医疗保险金就这样给没收了吗?请问您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急盼!!!谢谢您了。账面上的一千元可以退还吗?
我是家离岸公司,与个人签订了一份货物购销合同,因为海关通关时需要货物原产地证,可是货物货权经过多家公司,已经找不到了,因此无法通关,现在个人要求我们履行合同,赔偿他损失,请问离岸公司和个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共有商场房产24000平方米,本人拥有1200平方米,未经过我同意已出租,(没有委托,没有协议,本人不同意)签订了合同,收了保证金,没标明本人拥有1200平方米的具体位置,其他的也没标明,在建房合同上证明了本人在此建筑物上拥有1200平米,其他的业主都同意了承租方案,签了出租协议,剩下我没签,主要是集体建房,已补地价
您好,去年我单位没有和我们签用人合同,今年签合同时在未告知我们的情况下一下签了两年的合同,(以往都是一年一签),把签字日期签成去年的日期,我向单位询问时,单位管人事的不在,值班人员告诉我说他也不知道,就让这么签了,后来看到人事干部询问,回复是去年忙,没签,今年一起签。这样的情况下能证明去年用人单位没
一家开发商要安置被拆迁户,在建安置房时使用的土地不足,与我协商拆迁我的房子,答应安置我一套房子并按市场价格卖我一套,我同意了。但在签协议时开发商在安置房协议上盖的是县拆迁安置办的章,卖我的那一套只是开发商个人的签名。两年后交房时开发商不同意卖我那套房子了,理由是1开发商签名是个人行为,他不是开发单位
转租了一间店面房,合同为一年,在我们签合同前我对其一点都不知道,就签下合同,一次性把一年的房租都交了,后来我才知道那房子不是她本人的。是政府的房子租给她的,还有政府租给她一年的房租是12000元,她租给我一年25000一年,她跟政府的合同上第十条写名:因特殊情况可以转租,但是在政府的同意下转租,.....我跟她签
专家们好!卖方的房子是单位的集资房,单位还没帮办得房产证,就自愿和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承诺单位一办理好房产证就拿给我,但已说明房屋不能过户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我一次性付清房购款,请问,我们买卖双方自愿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我们购房后去公证处公证过,这样是否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我是在美容院上班时签的合同,当时只签了个名字,身份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号都没签,但是后来应为某种原因,店转给别人,我们就离开了,当时也没提前打辞职报告,现在却以不打报告为由不发工资,请问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