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卢湾区南昌路茂名南路一栋老式公房里,93.94年的时候由租赁房变为售后产权公房,由我妈妈买下产权,产权名变为我妈妈所有,户主是奶奶的名字。在产权房前是私房转为租赁房,户主是奶奶,奶奶分别有3个子女,大儿子、二儿子、小女儿。和大儿子一直住在一起,大儿子照顾了奶奶几十年,女儿出嫁现移民海外,二儿子插队落户在安徽,96年左右带着儿子回沪。现已另购房产。现在请问一个问题,关于这套房子份额的问题二儿子始终存有疑义,认为我妈妈在93年左右由租赁转为产权的这一变更行为侵吞了他原本应该继承奶奶那一部分的份额。也就是3子女应该享有的这份原来租赁房中3/1的份额。现在想请问律师的是:在这件事上二儿子是否有主张权?现阶段奶奶还健在,脑子很清晰,作为我们应该用怎么的措施来维系自己的利益,谢谢!
爷爷奶奶家的房子是我父母买的,我父亲是长子,但是买的时候没改名,爷爷去世之后,奶奶也同意房子给我,我是长孙,我父亲有三个兄弟姐妹,我大姑,二叔,和老叔(已病故),大姑和二叔也都同意把房子给我,唯一的问题就是死去老叔的媳妇(她们有个孩子14岁,未成年),不同意把房子给我,说自己也有一份,现在房子还是我爷爷
老人去世,共有五个子女,儿子多年居住在以老人名下的房产,现在儿子想以多年居住为由霸占房产或想多分钱,请问这种情况其他子女该怎么办?
我们家我的母亲和父亲在我刚赶出身时没多久就离婚了。他们养了我们三个。两个双胞胎姐姐。一个是我,当时老大被判给父亲。老二被判给母亲。可是我没有被任何人判。当时因为我是偷生,所以家人为给我报户口就说我是捡来的。我的父母从未养过我,我的户口也是单独办理的。都是我的爷爷奶奶把我拉大,现在有一处房子,是我母亲
描述: 我与我丈夫有一房产,我有一子,丈夫有一子。 房产为我与丈夫用公积金购买。房产证中为我丈夫名字 丈夫去世,他的儿子想要房产, 其子,手中有我丈夫死亡证明,和户口本,多次来闹事 使得我丈夫死后相关事情进行很不顺利。 我与我丈夫共同居住,其子多年为层露面,现在却要房产。 加之多次来闹事使得我心里上
接到法院的电话,让明天去一趟,这是不是属于诉前调解阶段? 去和不去对案件的结果有没有影响? 如果是诉前调解是不是说明法院还没有立案? 如果调解不成立案需要多久?一般多久开庭?开庭后是否当天宣判? 不了解流程,请各位赐教 被告人如果明天不能去,委托其他家庭成员去是否可以?
我父母离异。爸爸有2个孩子,一个是我一个是我弟弟都是原配母亲所生。现在父亲的房子拆迁分到3套房子和十几万。但是现在父亲跟弟弟都不同意把房子跟钱分一点给我。想请问下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有权利分到一部分房子或者钱。如果能,该如何沟通,沟通不行。该如何走法律程序。!!!谢谢了律师了!!!!
律师您好,案件描述:我家有一处老房产(无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唯一有的是居委会的证明),是爷爷奶奶的,我爷爷有四个子女,我大伯(5年前去世,无妻后)、我父亲、叔和姑,爷爷10年前去世,爷爷去世前说明给叔钱买楼,将来老房产给我(没写有字句),这10年来奶奶一直在老房居住,直到去年奶奶也去世,我叔想霸占老房产
我家里有一套老房子,是二十多年前的单位集资房,这套房子是按照爷爷奶奶的意愿是留给我父亲的。我父亲还有两个兄弟,他们也有分到其他房子。但是留给我父亲的这套房子的房产证的名字是我奶奶的,我父亲是该房字的共有人。现在我奶奶去世了,我爷爷还在世。这套房子目前是直接归属于我父亲,还是说我爷爷和我两个伯父也有该
老人去世时没有立下遗嘱,有6个子女,房子是老人和打儿子一起出钱买下的,现在其他子女想争抢房产,这种情况大儿子有什么法律可以依靠?其他子女能分或者抢夺房产吗?
我家住在卢湾区南昌路茂名路一栋老式公房里,93.94年的时候由租赁房变为售后产权公房,由我妈妈买下产权名字也为我妈妈,户主依旧是奶奶的名字。在变为产权房前是私房转为租赁房,户主是奶奶,奶奶分别有3个子女,2个儿子一个女儿。和大儿子一直住在一起,大儿子照顾了奶奶几十年,女儿出嫁,二儿子插队落户在安徽,96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