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盗,被别人在中国银行开了一张卡(身份证已挂失),有人向此卡打入十万零五千元,现在我成了被告,告我“不当得利纠纷”我市法院要我开庭审理此案,我应该怎样做,希望有热心律师为我解析。
咨询你一个法律问题,原告雷某,徐某和苏某三人,其中雷某和徐某是夫妻,苏某是女儿,被告是雷某父亲,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征地款53万(征地款已被被告代领),其中属于徐某和苏某的有30万,开庭之后雷某要撤诉,但是其余两个原告不撤诉, 另外被告已经打款到雷某帐户6万元。这样的话一个原告撤诉的话怎么处理?
两人是男女同居关系,因男方自愿将支金转入女方帐户,女方借此而买房,个人拥有房产,后因男方跟女方吵架分手,经男方朋友的劝说,心理不平衡,借此起诉女方因不当得利而拥有房产。请问,对此案有何见解,不当得利是否成立? 如果不成立,对方又会因什么案例来起诉?什么情况下,女方需返还房产,如果返还是全额返还,还是
上诉人虞城县弋力物资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许允进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虞城县人民法院(2008)虞民初字第56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虞城县弋力物资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1月22日之前一次性给
请教关于不当得利的案件。我是被告,原告的姐夫冒充我的签名,把我的股份偷到自己的名下,被我发现了,他就指使原告先以民间借贷告我,输了后,原告又以不当得利继续告我,并把其姐夫作为第三人追加进来,说我不当得利的钱是他姐夫的,请问这有法律依据吗?原告即然明知道钱不是自己的,还告我,有相关的法律约束原告的这种
请教关于不当得利的案件。我是被告,原告的姐夫冒充我的签名,把我的股份偷到自己的名下,被我发现了,他就指使原告先以民间借贷告我,输了后,原告又以不当得利继续告我,并把其姐夫作为第三人追加进来,说我不当得利的钱是他姐夫的,请问这有法律依据吗?原告即然明知道钱不是自己的,还告我,有相关的法律约束原告的这种
我在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我想询问不当得利怎么起诉那个员工 事情是这样的,11月11日那位员工离职过来己领现金工资,而15日由于工作人员疏忽网上发工资多发了一个多月工资给他,后来我们同事打电话联系他叫他退回给我们,当时他没答应。.之后我们怎么把他手机都不通 怎么追讨那个离职的人还回那笔网上银行多发的钱
婚姻存续期间,女方父亲用自己的户名的银行帐户给男方的客户银行帐户里打过款,婚姻结束后(打款时间距离起诉时间未超过2年),女方父亲可以向男方的客户起诉不当得利吗?胜算是多少?谢谢! 银行电子回单上写有货款,但这是女方父亲的钱,并且是女方父亲的卡转的,这样也是败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