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是单位职工,住单位宿舍5年 如今单位想对现在住房进行拆迁,搞廉租房行式建设 要求房内的所在职工无条件搬出,自己找房源并不补贴任何房租费用 请问单位这种安排有法可依吗? 做为单位职工可否要求单位义务提供安置住房或是提供租户补贴呢? 另在拆迁之前单位是否应该提供相关拆迁重建批文给各职工商榷呢? 谢
我侄子现因燥郁症住院,两年前出资25万(他出资21.5万,另外3.5万由他所在企业出资)承包了一家亏损餐厅。2009年11月餐厅开始盈利后。老板将他辞退。经反复交涉后要回了15万,余下的6万老板说从加拿大旅游回来后在说。问题:1、我侄子的医疗费用怎么办?据我侄子讲企业没有给他们上三险,2、在和企业交涉时我们作为没有行为
我因在工作中,造成精神分裂,现在厂要买断工龄。我可不可以向法律求助,让该企业扶养我。企业让我也买断,一次性给予5000元了断。我该怎么办。我现在病情还很不稳定,一直在吃药。此前一个月给三百块生活费,交五金,一直在家休养。向我这样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我姐姐和我姐夫现在处于分居状态,我姐姐有精神分裂症,我姐夫半身不遂,我姐姐每月有退休金1100,她现在住养老院,需每月缴纳950,我姐夫每月收入260元,现我姐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我姐姐每月付其抚养费,法院判决我姐姐每月付给他300元,若我姐姐付其抚养费就不能支付自己每月所需开销,这种情况我姐姐若拒绝付其抚养
女方在婚后一年多刚生完小孩就患了精神病,现在还在精神病院治疗,我们也不知道她婚前是否有过这种病,请问我们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吗?法院会怎么判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