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里修环城路占了我村几十亩土地,其中一部分是村民的口粮地。我村实行的是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每五年一调整,现在是五年一调整的第三年。这三年中有死亡和出生的人。请问,这补偿款如何分配最合理?谢谢了!
基本情况: 公租住房东城区中鲜鱼巷8号北房三间,开两个门,另外西房一间,父亲为承租人。公租住房处的户口长期由两个老人、大儿、女儿、小儿共户,直至女儿(1979年)、小儿(1989年)婚后先后迁出,大儿1989年由山西插队后回京迁入父亲承租房,之后二老与大儿一起生活。2003年初大儿新购买西直门具有产权的住房,两老人及
本村大约人数5000,原1.16亩/人。两年前自行车王国商业开发占地约2500亩,请问像这样自行车王国占地应每亩多少钱占有。另:因所占耕地不是每个农户都有,还有一部分人没有耕地(别人承包的地还没到期,所以我们分不了地),有地被占的农户的地上物赔偿款已经发放。本村近期就要重新抓地(被占完地的农户也一起),但由原1.1
我村现在把卖地补偿款都给了现土地承包人,问,有户口没地的妻子和新生儿应该分得补偿款吗?村里这样分配合法吗?我们现在应该怎没办?
动迁安置补偿款有份.分配的安置房有份但户主不让享受应该吗.如何取的应有的权益
您好 我家这次在动迁中享受到钱款的共有10人(被动迁房中有3个独立户口.其中小弟弟一人一个户口.大弟弟一家三人一只户口.妹妹一家3人和父母及我孩子6人是一个户口.被拆的房屋大概有70平方).现在对动迁钱款没异议.但是现在父母不让我孩子得到分配下来的安置房.(这次动迁组按10人分了四间房子.一套74平方三套65平方.没具体
律师您好:我是一位36岁已婚妇女,现跟老公感情破裂,我们今年四月份购买当地一间店铺,房产证是我老公的名字,并且是由他家人出钱购买,我们有两个女儿,去年我已结扎,请问如果他提出离婚我能否分到店铺或其它补偿,法院会如何判决,谢谢!
1、2007年我家把土地承包给别人种,合同约定期限10年。前五年每年10月份给下一年的承包款2000元,后五年的承包款一次付清。现还未到后五年,所以还未给以后的承包款。合同约定如一方违约将给另一方2000元做为补偿,是否有效。另约定如国家占地将给承包人青苗钱。现在国家占地,如何给青苗钱,是否只给今年一年的? 2、2009
1、2007年我家把土地承包给别人种,合同约定期限10年。前五年每年10月份给下一年的承包款2000元,后五年的承包款一次付清。现还未到后五年,所以还未给以后的承包款。合同约定如一方违约将给另一方2000元做为补偿,是否有效。另约定如国家占地将给承包人青苗钱。现在国家占地,如何给青苗钱,是否只给今年一年的? 2、2009
父母的旧房即将拆迁,家中有三个女儿每月均按时交赡养费,拆迁后的房子理应三人平分。大女儿和二女儿均已成家,但名下都没有房产,小女儿预备年初结婚。但小女儿的未婚夫为外地人,在本市无房产,欲将户口迁至女方父母家。因父母年纪比较大,平均年龄75岁左右,担心小女婿吞占女方父母家安置房,如何处理比较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