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剖宫产刚出生不到五分钟,被医务人员随手放在麻醉台上,不知什么原因孩子从一米多的麻醉台上落到地上,但后来检查该医院的医生说没有明显的伤情,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2010年7月16日,上午11时许,我妻子在璧山县人民医院剖宫产生下一女婴,手术顺利,但当时正值中午医务人员忙于下班,麻醉师为了去帮忙搬产妇上推床,在对婴儿进行包裹后医务人员将婴儿随手放在手术室麻醉台上,导致婴儿在没有医护人员照顾和监护的情况下从一米左右的麻醉台上跌落到地上,后经璧山县人民医院和重庆市医科大
律师您好,打扰您了。 我是一位患者家属,与当地所在地医院产生纠纷,已起诉至法院。前几天我们参加医疗事故的鉴定听证会,结果为三级丙等。我想咨询您一下对于患者的这种情况,鉴定结果是否公正。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2007年9月17日我爸出车祸被送往当地一家医院治疗。进院后未做全身检查,只对右腿髋关节以下部位拍x光片
你好,请问产妇在怀孕期间,保不住小孩,做引产(产妇签字),儿童出生后活着,导致脑瘫的话,如果导致脑瘫因素跟引产药物有关,是否医院有责任赔偿?
患者因膝关节炎走路感到疼痛,但行动自如。思维正常,到某医院做膝关节手术,在手术中突发脑梗塞,下手术台至今二个月了,生命一直在濒临垂危,处在昏睡当中,没有丝毫的意识,靠吸氧和呼吸机维持生命的体征,大脑已经大面积死亡,现已花费大量的医疗费,人财两空,望专家帮助我,我应该怎么做。 谢谢。
作为胃出血的急症病人,在手术安排好后,在患者病情急剧恶化的情况下,莫名其妙突然以没有床位为由拖到第二天早上七点多才动手术,致使病人身体状况到了最差的境地而大量失血,差点没命。
做甲状腺手术时左喉反神经损伤,病例上注明了,但是右喉反神经割断,病例并没有注明,医生并不知情,五个月以后经耳鼻喉科鉴定,发现右喉反神经割断,造成双侧声带麻痹,无法恢复,终身残疾,无法劳动。
我第一次用腹腔镜做卵巢囊肿剔除手术,手术完后医生说手术成功,但到了当时晚上,肚子内部流血了,流了好多,第二天早上又再次动手术把血止住了,另外还输血了,我想请问这是不是属于医疗事故,是否是医院责任,谢谢
孩子四岁,听力、智力、语言均正常。因腹泻去乡镇卫生室就诊,给予药物肌注及庆大颗粒剂口服,次日出现耳聋,经治疗右耳全聋,左耳听力达60分贝。卫生室不承认肌注耳毒性药物,但庆大颗粒也是耳毒性药物。没有、病例、处方等证据,能否起诉卫生室?这是否是医疗事故?如何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