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宅基地是东西长16米,南北长20米。在我家的西面是一个南北向的池塘,宽度是10米。池塘西面是南北向的马路。现在村里想在马路的东面盖商用门面房(也就是在池塘上面)。因为规划的宽度要比池塘还要宽一些,这样就要占用我家一部分宅基地(我们并不需要拆迁),请问我们可以要求赔偿吗?如果可以赔偿,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2000年,隔壁村村委会修村路,占了包括我家在内6户人家10余亩地,其中我家有1亩多地,经与我村村委会协商,隔壁村给予我们村13亩多地,我村按照实际占地面积对各户进行了分配,我们每户实分得土地面积均超过被占面积。2006年,隔壁村委会对该条路再次进行维修,并进行了拓宽,我家地又被占去不到1亩,隔壁村以第一次修
我是贵州省凤岗县永安整崇新村村民,现政府占用(征收“不知道算什么,”)修路10个月了,没有赔偿,没有补助,这样合法吗
国家电网变电所在未与农田承包人沟通的情况下,直接将电线杆埋在农田耕地边,请问该如何争取承包人的权益?
我是山西省的一名农民,因为地处山附近,有人打算占用耕地开石料厂,好像要一次性买二十年,一亩地给两万七千元,这样的赔偿合适吗?求解释
国家修路占用我家的耕地,也没有事先通知,就直接划线开始动工了,向其讨说法,政府说只赔偿肥料及种子的钱,这样是否合理?接下来怎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