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地一木工厂工作,私人老板经营,没有雇佣合同,工作时右手两手指被电锯切掉,是否受法律保护,属于工伤吗,应如何理赔,标准是怎样的,越具体越好,谢谢您!
我是外来人员,单位交的是综合保险金,目前伤残鉴定为七级,当时治疗费和伙食费等全部是单位所付的,现在单位要求在保险公司不能报销的部分费用由本人承担,单位这样做对吗?当时住院时单位没有提出这方面的问题,现在到理赔了他们要求我来承担部分治疗费,这样做可以吗?另外如果单位要求解除合同,单位要赔我损失吗?
总公司委派到分公司做技术支持期间,在此期间发生意外死亡,是否可判定为工伤,如何理赔?
总公司委派到分公司做技术支持期间,在此期间发生意外死亡,是否可判定为工伤,如何理赔?
工作中工人摔交,导致脚光节受裂,医生诊断一月就可以好!最多两月全愈,请问有关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受伤人态度很差,准备辞退!
我是一名贵州省修文县人,我在当地的铁厂当一名机修工,8月22日不剩从高处跌倒,脚根粉碎性骨折,我想质询下,在院期间厂里面应该担负起那些费用,医生说出院后钢板要一年后才能拆出,在家修养期间厂里面该对我负者那些赔偿,工资能否能领,如果能领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月付。 谢
我是在今年的三月份工作中左手的一个指头受伤了的。公司也给我下了工伤认定书。算作工伤。但是我把一些冶疗费用到现在还没有发给我。我一去问他们就说在走这程序那程序的。现在去找他他就说忙。。你说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