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再婚我们至今拿结婚证生活五年,在这当中他一直外面有别的女人,我发现多次他都承诺不再往来,就在前些日子我发现他们还在联系,现在我决定和他分开,我想问我们在一起共同生活当中买的房子(都是他付的房款,还有余款没有付完 我们已经出租出去一个门市,还有一个住宅正在装修)我有权分割吗?还有我这里有些现金可以不给他吗?我觉得他是有错我无奈才这样选择,他该对我补偿吗?
我母亲08年去世,父亲09年初又再婚,因为再婚对象不是本地的,婚后没怎么在一起生活,女方退休有一个儿子,结婚至今五年之间,总因照顾儿子为借口不愿过来与我父亲同住,一年能来家里三四次左右,每次最多住不超过一个礼拜,而且十分懒惰在家里什么都不做就喜欢玩电脑,我父亲和我下班回家后还要给她做饭,父亲也实在受不了
我母亲在04年去世后留下一所房子,这所房子为父母的共同财产,但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父亲,我母亲在病逝前留下口头遗嘱,当着我的面给我父亲说把房子留给我,当时我两个姨,我舅舅等人都在场听到.后我父亲在05年初又再婚,婚后我父亲又集资一套房子,店面和领养一女儿,在集资新楼房中为凑款,我父亲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将我母亲
再婚父亲现离婚,之前单位分的公租房婚后转产权的财产该如何分割
之前因家庭人口较多包括父亲、爷爷、奶奶和我四人,父亲96年从单位分得普陀区房产一套,同时将原长宁区一间小面积的住房给单位,分房后的属于公租房,父亲一直缴租金和单位房子面积的差价。2000年父亲再婚,婚后2年与后母共同使用公积金将房屋的产权买下,约2万多(后母出的较少),产权写了父亲一个人的名字。现父亲与后母
63岁已退休夫妇,有一30岁孩子,结婚时没领结婚证,有一套住房,房子是夫妇2人的单位分的,若是离婚的话,房子应如何分配
我和他都再婚的,结婚前我有自己的车和房子,结婚两年半,婚后是住我家的,他什么也没有,婚后我们都上班,工资他除了没个月交给我够他用的生活费以外其余都是人自己拿着,我和他都有一个孩子,我的孩子所有的费用是我一个人出,他的孩子的费用也是他自己出,经济一直独立,婚后又办分期买了一辆车,首付的所有费用是我一个
女方第一次婚姻离异后分得一套房产,房子在女方名下。后第二次结婚,女方因病死亡后房产应该怎么样分配?女方没有子女,只有父亲、弟弟及妹妹。
房产是男方婚前贷款购买,车子是女方婚前购买,结婚后用女方的住房补贴提前还贷了5万, 月供全由男的偿还,共同买了家具。其他开支各自独立。女方要求偿还她两年的收入,理由是全部用在家庭中了,但没有证据。 没有独立的协议。婚前女方买车刷我的信用卡3.5万,后由我偿还。有信用卡记录
房产是男方婚前贷款购买,车子是女方婚前购买,结婚后用女方的住房补贴提前还贷了5万, 月供全由男的偿还,共同买了家具。其他开支各自独立。女方要求偿还她两年的收入,理由是全部用在家庭中了,但没有证据。
我和他是在2006年1月26日结婚的,2007年4月15日儿子降生,由于我经常遭受家暴,而且他对儿子,对家庭漠不关心,时常打骂儿子,生活无法持续,故想到了离婚。但不知道该怎样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该如何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