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拆迁时,我已经离婚快一年了。我老婆外地人,户口没迁过来。房产证名字是我妈的。我们一直住在一起的。请问我离异的老婆能得到一套平价房吗。
我在2004年租用库房两间,由于无法住人,就在库房旁边盖了两间活动板房(盖板房的地方也属于租用范围,并且盖房的时候已经取得房主的同意)今年的8月份由于要扩建人行道,就把我们租用的房子以及库房全部给拆掉了,板房已经居住快6年了。房主只给我们找了一个临时的居住地方,至于(我们盖的板房)拆迁款也决口不提。我就想
律师,您好: 请问现在拆迁时,面积核算是以房产证为准还是重新测量? 我是山东青岛的,家里面的房子是95年公房转私房买下来的,所以同一户型的楼上楼下面积不一样,我家的比楼下的小了4个平米。 如果是按照房产证来拆迁我岂不是要比楼下补偿的少啦?有什么方法能找回我的房屋面积? 谢谢律师,但是我周围的朋
市政府要求我们整个村拆迁,由他们给我们盖新楼房,但是政府给我们的房子拆迁每平方约480元,买他们的房子要每平方约1200元,这样合法吗?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男方无房,是跟他父母住在一起的,他父母的房子是私房,一百多个平方,产权证是他的父亲,我98年户口迁入时也是落在他父母名下的,户口上写的是儿媳,跟他父母住在一起,但是2006年离婚后,本人无房,所以户口一直未迁出,现在2010年遇长沙市开福区棚户房改造,他家的房屋需要拆迁,请教专家象我这种情况,能否获得补偿?
房屋拆迁评估后,是不是一定要拆的,来评估的时,他们说是没有关系的,评了后不拆也没事的。可现在有人说,只要你的房子评估了,就说明你是同意拆迁了的,将来是要拆的,不管拆迁方开出的条件你同不同意,拆迁协议你就是要签了的,请问下,房子评估后,不没有关系的
房子要拆迁了,院子没有在房权证的范围,也没有土地使用证明,房子住了20多年,请问下,院子在不在拆迁范围。或者是补偿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