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昆明市**县**镇**乡大场村人,1995年结婚上门在**市**县,2010年3月离了婚,2010年5月我和二个孩子迁回了出生地大场村,现在土地被国家征用,村小组以没有经过他们同意落户为由,不给我土地站用款,我有我的承包责任田,为什么站用土地不给我享受的权利。我已经到过当地信访局,信访局也认为将户口迁回原地要经过村小组同意后才认可。目前我的户口已迁回,但村小组不认可,请问我这种情况怎么解决?
大概在98年生产队分到一笔土地补偿款,队长作主投到私人单位作集资款而没分到户头上,过几年后撤队从中分掉一部分,前几年利息分配到户,本金到现在几乎没有了,这十几年从来没有帐务公开,合理合法吗
大概在98年生产队分到一笔土地补偿款,队长作主投到私人单位作集资款而没分到户头上,过几年后撤队从中分掉一部分,前几年利息分配到户,本金到现在几乎没有了,这十几年从来没有帐务公开,合理合法吗
1990年村民赵.李等几家农户通过投标承包村委会土地12亩,并在乡镇府鉴证下与村委会签了30年合同。现由于修铁路征用,村委会说合同无效。村委会不应该将机动地写30年的合同所以不给农民土地补偿款。土地补偿款该给谁??????
爷奶活着时分到了土地,年龄大了就归三叔家抚养,其他儿子拿养老费,去世了大家平摊钱。地归三叔种。老人死后土地被占,土地补偿款应归三叔家还是算遗产大家平分
我闺女今年一岁零九个月随母亲在蓟县农村落户目前大队卖地分钱没有我女儿的这符合法律规定吗?其法律依据是什么?望法律专家给予指点迷津为盼!
土地补偿款和我相同情况的男的有,出嫁女也有,唯独我是有工作的出嫁女没有,这合理吗
我是一名出嫁女,但户口除了上大学迁走过,毕业又千回原籍外一直没动过,06年结的婚,在济南工作,村里占用土地,一开始说没有我们出嫁女的,好不容易争取了过来,现在又说出嫁女中没有我的,具体什么原因不说,我觉得很不公平,因为和我相同情况的男的也是上学迁走的户口毕业迁回来的,也是在外工作的,他们的钱早就分了,
开发商以每亩52万元征地,共计100亩,但村委会以每亩6.4万给村民分配,是否合理?(注:此事没经村民同意,村委会私自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