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出轨,弃六旬丈夫和一个七岁孩子于不顾,自己和第三者租房居住,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男方有生活自理能力有退休工资,请问女方是否构成遗弃
丈夫长时间对自己的妻女未尽任何抚养义务,妻子欲上诉当地法院,申诉抚养费用和其他必要权益,烦请律师指导,是否可起诉遗弃罪或直接申请离婚。
老人86岁,下有2子3女,儿子只拿生活费不让到家居住,3女儿已轮流照顾了5年,现老人在村剧院的过道下生活了20多天,子女无人照看。
执行医院院长的指示跟随遗弃一个流浪者看守所两年多了还没开庭?
根据院长指示,在经过简单治疗后,让一个司机,叫了2个保安把那个流浪人员扔到了外面道边上。第2天发现死亡。我的朋友就是那个倒霉的傻保安。决定院长做的,人是司机拉回医院治疗的,保安就是院长让司机叫他们跟着去抬下人他们就上车跟着去了。 不管按什么判,都没关系,偏偏就关了2年多的看守所了,一直拖,就是不开庭。
父亲94年去世,母亲97年再嫁,未登记,去年母老年痴呆,今年三月回到故里后至今半年多对方不闻不问,电话不通,人也找不到,这算不算遗弃。 可不可以起诉
男方把病中的孕妻赶出家,分居期间,男方还私自把家里门锁换掉,女方回家拿自己的私人用品,男方不让进,还拒绝给女方家里的钥匙,不让其跟女儿回家,女方已报过警,但公安部门以家庭纠纷为由不理会,像这种情况女方可以告男方遗弃吗?(当时女方怀孕时是没有劳动能力需要卧床保胎的,而且单位当时也没有发放一分工资。现在
母亲中风后丧失部分自理能力,老婆不管不顾,这能算是遗弃家庭成员吗?
母亲一直在老婆家开的饭店工作,从未开过工资。去年在工作时导致中风,住院治疗回家后留下了后遗症,现在已经丧失劳动能力。老婆对此不闻不闻,不尽赡养义务,这在法律上是否可以定义为遗弃家庭成员?
我再保定,向咨询下, 孩子被遗弃7年的亲妈带走了,而双方没有结婚
我再保定,向咨询下, 孩子被遗弃7年的亲妈带走了,而双方没有结婚,警察说没法立案,请问该怎么办? 具体是这样的, 找不到她们,而且七年前她抛弃了孩子,现在也不给孩子转学,是不是可以告她遗弃呢?而且她侵犯了孩子的受教育权。
夫妻女方亲爸(已退休)到男方家里辱骂,拿瓶子殴打男方,企图离婚时敲诈男方钱物,当场被男方识破,请110警察将女方亲爸撵出男方家。请问男方的行为是否属于遗弃女方亲爸?男方行为是否得当?
女方从结婚第二个月开始就有病至今有俩年没有痊愈,治疗期间男方不管不问,女方要起诉男方遗弃和赔偿,法院会怎么宣判 男方要离婚,有一个一岁多的孩子,双方也没有任何感情,法院会怎么样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