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为天津人,男方为外地人,婚前男方在津没有房产,现育有一子。因为女方有外遇而提出离婚。出于对男方的精神赔偿,女方在双方制定的协议上写明愿意支付男方十万元的精神赔偿金作为离婚后男方购置房产的首付,且孩子归男方所有。这个协议并未经法律公证,是否同样具有法律效益。 结婚时,新房为女方父母所购,户主亦为女
我是原告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给我20万元 但被告已退休 被告的爱人也失业 孩子还在上大学 明年就毕业了 这种情况下 如果被告本人无力偿还 孩子毕业后有义务替其偿还么 如果被执行人过世 是不是就由其子女偿还了呢
父亲过世多年,母亲并不勤劳,常年在茶馆中打牌。 只要缺欠打牌,便以儿子媳妇名义借钱。 当儿子媳妇发现时,母亲以借外债近4万。 儿子媳妇生活也困难。 母亲并没有觉得有愧,既然借债已经挑明,她认定母债子还,她死后的事就不关她的。儿子媳妇在帮她还上2万后,并且以与母亲分家为条件。 现在他们与木请并不住在一
我妈前些天杀人了... 昨天人家找我和我哥哥商讨赔偿问题..对方提出5万元的要求... 对于死亡赔偿和丧葬费的标准我也算过.大概在10万左右. 但是我认为我母亲有他的民事行为能力.我们虽是她子女.却不是她的监护人.. 我觉得我们没有赔偿的义务....但是我不确定.晚上就要签协议了...如果我们有义务出这些钱.就不必要上法
我同学以民间借款的形式从我们同学处先后骗取现金1000多万元,于2010年3月份突然消失,至今未闻其踪迹,是否已够成诈骗?我们同学可否起诉其父母作为债务人?
父亲在7年前有了婚外情,之后就一直在外面生活,没有回家。母亲提出离婚,并要求父亲净身出门,但是父亲不同意,称如果离婚必须要分得一半的房产。因为不想分割房产,所以一直拖着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两人已经分居数年之久。前段时间突然有债主上门,我和母亲才得知父亲在外面欠了很多的赌债,最近时常有人打电话来要债
2009年我通过朋友向他的亲属借了15000圆钱(给我的亲人看病用)计划是2010年2月份还 .我想偿还.但是我现在没有能力偿还.于是他就把我告上法庭.我该怎么办. 我家有一座砖房.2009年和我爱人离婚后判给女儿了.因为我身体有病不能种地把30多亩地也对外承包了.问题一 .法庭会把我的房子或者土地强制执行给他吗?问题二 我想分期
如果父母欠债无法偿还,其子女就要帮助偿还吗 自我出嫁后,我的母亲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赌博输了钱,还欠下了大额的债务,现在他们无力偿还,处于养育之情我帮助他们还了一小部分,而且这小部分金额还在被迫无赖的情况下写下了欠条,但是大部分的债务我只是知道情况而已。那些人总是找我,可我没有能力偿还。我需要负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