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九日我外生在放学路上被同学撞伤导致骨折,九月二日开学时交了保险费,但学校说保险三个月才生效,其实是学校的保险费还没有交到保险公司,肇事的学生家里出了一部分钱后也不管了,这件事究竟如何解决?学校该负怎样的责任?肯请律师帮忙!
寄宿制学校。学生午休期间(午体时间为12:40--14:10分)。约13点钟左右,小学五年级学生宿舍,一名同学张某将另一名同学王某的钥匙扔到宿舍地面上,王某请求李某帮助拣起,李某未下床,而是在床上用两个胳膊肘撑住身体向前挪动,准备去拣钥匙,被床上的东西绊了一下,上半身跌下床(床高20公分,有护栏),左臂胳膊肘着地
放学时间到了,学校值日教师组织学生集队放学回家。当学生路队在出校门口的公路上行走时,有一个6岁的学前班学生看见自己的叔叔骑摩托车停在公路对面,他突然挣脱姐姐的手横过公路。这时一辆旅游大巴车没有鸣叫,没有减速从后面开过来,大约是离车头3米左右的车身碰倒该学生,造成该学生两边脚粉碎性骨折。老师当场把学生送
我一朋友在去上班路的半道因机动车停在自行车道上,同时司机开车门他没躲开撞上腿走不了路,司机包务工费,医疗费等赔了一万多,休息两个多月好了后可以认定为工伤吗?没在上班时间内可以找公司要休息的这两个多月的工资吗?O(∩_∩)O谢谢!!!
我亲戚是揭阳一所公办学校的在编老师,2010年一天骑摩托车下班途中与一辆农夫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肋骨多发性骨折等伤害,农夫车驾驶者没有受伤,现交警的责任认定书是各负50%责任,但农夫车驾驶者至今未垫付任何费用,而学校方面也没有给教师购买工伤保险,请问广东省教师工伤保险执行的是什么政策,这属于工伤吗,是的话要
2010年9月10日教师节那天 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横江镇(横江中学)私自在11点半就把学生放回家 也不给食宿生提供午饭 当天气温达到35度以上 有几个学生就聚在一起去吃饭 然后便一起说去洗澡 有一个学生因为救其他两个学生而溺水身亡 请问一下律师这责任怎么划分 学校要怎么赔偿 非常谢谢
2010年9月10日教师节那天 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横江镇(横江中学)私自在11点半就把学生放回家 也不给食宿生提供午饭 当天气温达到35度以上 有几个学生就聚在一起去吃饭 然后便一起说去洗澡 有一个学生因为救其他两个学生而溺水身亡 请问一下律师这责任怎么划分 学校要怎么赔偿 非常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