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少儿校外能力培训公司上班,做教研和授课的工作。 今年7月20日入职,前2天(8月17)和主管说了要离职,因之前有同事辞职都会被扣除不同程度的培训费,或不批准辞职,算自动离职而不给于工资。 我觉得这些不合法,可是无奈不知道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请求法律支援,给予解答,现将公司的一些情况发表如下: 1.周二至日上班(其中,周六上班时间为:08:20-21:00,中间约2个小时休息午餐和晚餐;周日08:20-18:45,平时:08:45-18:15,中间90分钟吃饭休息;周一休息) 2.关于加班,没有加班费,只有一个月200元的加班补贴(已包含周末及节假日上班补贴) 3.离职:之前同事的经历,离职时都被不同程度苛扣培训费(合同里没写明培训或培训费这一项,没有培训协议,公司也未曾正式培训过员工,都是老员工和我们说一些东西应该怎么做,个人认为这不属于培训范畴,但公司说给我们培训了,所以要扣培训费) 4.已经按照公司合同要求,试用期内提早7天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如果公司不批,是否可以离职?(抑或属于自动离职?这种情况下,能否拿到工资?因为之前有员工申请,公司不给批,所以按她自动离职算,没给工资) 5.所签合同被公司拿了,个人手上没有合同,公司说要转正后才给合同。 6.工资被扣发一个月(7月份工资,8月底才能拿,8月份工资,9月底才能拿) 7.有同事因9月生病请假,上班不足18天,被公司以这个名义扣发八月工资,是否合法? 面对以上问题,我可以怎么做,我想顺利离职?这个制度可以在这家公司生存那么多年,可以使这家公司在广州这个法制相对成熟的大城市生存这么多年,我想除了这家公司后面看不见的硬背景外,更多的是利用了劳动者对法律的无知和息事宁人、不想惹事心态,不知道更多的会不会是对律法和执法部门的没信心??不知道,只知道,被压制的很多是刚毕业的大学生。。。。。
您好! 我是一名2008届本科毕业生,现在在一家公司就职,因个人原因想提出离职申请,目前仍在使用期内,请问如果我试用期离职,还需交违约金吗?(公司在我们刚来时签订了所谓的专项培训协议,约定违约金为7500元)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似乎没有说试用期离职/违约不需要支付,但是在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
试用期里辞职,老板不给钱,还说是不带薪实习,还要找给我要培训的钱
三月底的时候找的工作,老板没有给我签合同,只是让我写了入职书,他当时说试用期800,但是现在我所在的城市最低工资是900。4月底的时候让我签合同,有效期3年,我就决定辞职了,但是他又和我说我是无薪半个月,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后来又说他花钱让我们培训,还要从那半个月的扣钱,我该怎么办,急。谢谢
情况是这样的:8月1日刚刚入职公司,8月3日要求去外地的公司总部培训,8-1到8-3日在上海期间,公司都没有提及培训协议。当在外地培训到8月6日的时候,公司突然要求签署培训协议,内容大致是此次培训为期1月,需要服务2年,违约金额1W,当时应担心不签署的话,公司就补负责返回上海,所以签名了,但后来公司要求星期六上班,
我在已超过试用期。今天公司领导找谈话说,对我这段时间工作态度和沟通不太满意。...其实这些都是合理借口而已。现在如果我和公司私底下签订延长试用期的2个月合同。并要求公司如果想换人提前半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这样的合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是8月30号办理的入职手续,现在是第五天上班,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我现在想写离职申请,那这5天能够拿到工资吗?注:公司还没让我签合同。
请问 ,我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是3年,6个月试用期的,我做了一个月都没到,如果我申请辞职的话,应该提前几天申请?是否要递交辞职报告?公司会扣我违约金和劳动手册吗?
今年(2010年)七月份和一家外资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其中试用期半年,同时签了一份培训协议,培训协议规定,培训期为七月份到十一月份,服务期为两年,违约需赔偿培训费2万,按比例赔偿。请问如果我现在辞职(还在试用期内),需要赔偿培训费吗?非常感谢!在线等。
我今年(2010年)七月份和一家外资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其中试用期半年,同时签了一份培训协议,培训协议规定,培训期为七月份到十一月份,服务期为两年,违约需赔偿培训费2万,按比例赔偿。请问如果我现在辞职(还在试用期内),需要赔偿培训费吗? 我想回去考研究生。 非常感谢!在线等。 培训是在公司内部进行,
本人是做出纳的,试用期为两个月,刚做一个月多,由于个人一些原因无法胜任工作需要马上辞职,但老板说公司规定辞职要提前一个月,当初进公司时都没说到要。本人写辞职信了,老板在后面批准要找到有经验人手接手交接完才能给我走,是否试用期期间也要一个月才可以走呢?没有签劳动合同,只有口头协议。
在网吧工作上个月二十号起,到现在十八号,想试用期三个月还没有到,也没有签合同,可以辞吗?可以当天拿工资吗?如果不可以,那可以找劳动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