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结婚后,因为种种家庭矛盾我不想与丈夫的家人住在一起,我们从结婚时的房子里搬出来了,于是我母亲将单位分的一套房给了我,房款是我母亲一人出的,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然后我与丈夫将房子装修后就住进去了,如果我们离婚了,这套房子我丈夫也有份吗?我该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将房子归到我的个人财产名下?
我朋友结婚两月,女方结婚一个月后搬离婆家不再回去,也不肯与男方去办理结婚证书,现在男方要接触双方的关系,要求女方退还各种婚嫁费用,及婚后出钱帮女方开店等费用,但女方拒绝退还。请问面对这种情况男方该如何解决?有没有希望告赢女方?当然,结婚时给对方的各种费用并无字面证据,都是媒妁之言,经过媒人交手的,这
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名字写的是我,如果男方另写一张证明材料证明房子是给他儿子的,那我还有份吗
我们是婚后买的农居房,因为我老公是城镇户口所以房产证上只能写我一个人的名字,但钱是我老公的父母出的,现在他父母要我写一张借条给他们,请问这样房子算我的吗。如果想证明房子是我老公的该怎么做
男方(有一子)与女方(有一子)经人介绍与1999年3月份等登记再婚。在男方的亲朋好友的帮助下,于8月份女方的宅基地上建了两间二层楼房和两间附房,共计208平方,房产登记在女方的名下。婚后由于两人性格不合,以及家庭琐事经常吵闹,于2003年9月份分居至今;男方提出离婚,请问房屋如何分割? 因为房屋是在集镇上的集体所
男方(有一子)与女方(有一子)经人介绍与1999年3月份等登记再婚。在男方的亲朋好友的帮助下,于8月份在女方的集镇上宅基地(集体所有制土地)建了两间二层楼房和两间附房,共计208平方,房产登记在女方的名下。婚后由于两人性格不合,以及家庭琐事经常吵闹,于2003年9月份分居至今;男方提出离婚,请问房屋如何分割?
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房子低于市场价卖给了他的同事兼好友,他的同事又转手卖给别人,这样是否
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房子低于市场价卖给了他的同事兼好友,他的同事又转手卖给别人,这样是否能要回房子或钱?
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夫妻共有房子以低于市场价卖给了他的同事兼好友,他同事又转手卖给了别人
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夫妻共有房子以低于市场价卖给了他的同事兼好友,他同事又转手卖给了别人,这种情况能否要回房子或房款?如已超过两年能否要回房子或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