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中自92年开始种温室大棚,大棚前后分别有半亩地,由于没人种植,本人就自94开始在其地上种菜,今年打算扩大大棚面积,可是乡领导说我占地,请问这事该如何解决,
2002年,我们生产队因洪涝灾害,集体移民建镇。后原有的耕地等荒废了。因为靠近河边,所以这片地含沙量比较丰富。现在上海一位老板由镇政府牵头想我们转让这片地给他开采河砂。给我们的价格是每亩9500.。这些钱按现有户口人头分给大家。。请问这过程是否合法。包括这样的使用权转让和后期的资金分配。价格是否有问题等。
人物关系主要有:婆婆 、婆婆的养父、养父的侄孙子、养父的后老伴 1、 婆婆从小是被领养的,婆婆有两个孩子都在城市里工作,婆婆老两口以种地为生,就有养父一个老人,虽然是养父养女关系,但是和亲生的没有任何差别,养父一直都没有自己的子女,婆婆也很孝顺他。现在婆婆的养父80多了,养父的侄孙子也成家了,但是觉得地
我家叔叔在延寿住,户口在农村我爷爷那,爷爷在我家赡养,老叔让父亲帮要地,要出来同意父亲种植,我家买的地到期限了,乡里同意地丁地,让我父亲种植,可现在发现合同上,在我父亲不知晓的情况下,使用权改为我领一个叔叔那,乡里会计就说是我爷爷同意的,我爷爷82头脑清晰,讲述根本没说过这样的话,我父亲应该怎么办
2010年,我们生产队有荒地,含沙量比较丰富。现有人想转让这片地卖沙,转让15年 。队长和乡镇府办理,这些钱按现有户口人头分给大家。请问这过程是否合法。包括这样的使用权转让和后期的资金分配。价格是否有问题等。
2010年,我生产队有大片闲置土地,含沙量丰富。现有镇镇府和生产队长牵头想让我们转让这片地,给转让者开采河砂。转让费由队长按现有户口人头分给大家。请问这过程是否合法。包括这样的使用权转让和后期的资金分配。价格是否有问题等。
我把使用权属于我户的自留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耕种使用,签有《出让契约》并已通过生产队和村委会签字盖章认可但没申报乡政府审批备案。受让方已耕种种两年了。问:这个民事行为合法吗?所签的《契约》有效吗?我是否可以将该地收回?
我爷爷奶奶有我一男两女,爷爷奶奶生前一直跟我父亲居住,生病送终都由我父亲。爷爷奶奶和我父母20几年前一直一起居住在农村的老屋,房产名字为我爷爷,但是房屋为我父母出钱所建。我父母后来因为成为城市户口,搬离农村老屋。奶奶于6年前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现老屋由爷爷一人居住。另外爷爷奶奶有农村土地若干。爷爷的二
经村委会口头审批后,我家在该地建了一个合法加工厂,10年间未能去办理使用权证,因为村里的村委不批给我们这些老百姓.我们菊江村百姓一直为这件事愤愤不平,终于在去年村委会收了我们的地并高价批给别人,经查实,那些别人也未有土地使用权证,现在向镇和市里的申请土地使用权证一一被驳回,村里都说是官官勾结.我想请问我门村能还
今年我买了一块土地 土地性质集体所有 向村村委会交了一万两千元 村委会就给我开了一张土地使用费的收据 当时有乡村两级部门 的干部在场经过他们同意 我可以在上面建房吗?以后会有麻烦吗?听说这块地上面是批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