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先存在,后来高压电线从上边经过,影响了我们的使用权。我们现在可以主张什么权利,因为以前只有毛的一层,16年了都漏水非常严重想再造一层上去,这样瓦盖下来就好,可是施工时要碰到,我们想在宅基地内再建房子,他们说再建就属于我们违反了电力法规,是这样吗?我们应当有权在自己宅基地上建房子的吧?他们以前是为了给另外一户人家留余地,人家关系大,所以都倒在我家这边,现在电力部门的人说很难做,而且就一根柱子四条线都在我们这边的,其他都平均分的,其实按照原来那样对那边的人家也没有影响的,电站的人看过之后说!就是他们不敢做怎么办啊
我是城镇户口的一个退休教师,我父亲是农村户口,在农村有一份宅基地,请问,我父亲去世后,宅基地的产权是否归属于我,如果是,需要办理怎样的继承手续?
我有老房一处(农村宅基地)。四至边界写的模糊(只写了东南西北到哪里)。现南方邻居修建新房,有一水泥钢筋柱要从我老房边檐立起(需穿过老房边檐),他说我侵占了他的地基,有道理吗?
我与丈夫已经离婚有10年了,离婚时是因为丈夫有外遇,所以我有分得一半的房屋,宅基地归丈夫所有。女儿归我。离婚后丈夫又再婚,并生有一儿子,还住在原来在房子里,我和女儿成了有家归不得,丈夫不让我们走在他的宅基地上,如今女儿已到结婚年龄,像这样的情况我可以村里申请宅基地,重新造方给女儿结婚用吗? 又去咨询村
我是城镇居民,有一农村朋友几年钱欠我的钱,他无力偿还,现在他要求将自己的宅基地作为偿还物来抵消欠款?我能否接受?
我家小叔子是城镇户口,他媳妇和孩子是农民户口,并且和我婆婆是一个户口本,公公也是城镇户口,请问媳妇和孩子能有继承我公婆宅基地使用的权利吗
我爸爸97年过世了,目前我家宅基地证上还是我爸爸的名字,最近妈妈的议建是想把宅基证名字更为我和妹妹的(妈妈已再婚目前在我家)。请问这样可以吗?又如何更为房产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