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治疗未完全结束,解除劳动关系,后续治疗超出部分能否继续要求?未购买社保,未签劳动合同
2007年底受伤腰椎一暴烈骨折,老板采取保守治疗。2008年5月自行花费5万元手术(前路椎弓棒植骨手术),2008年5月老板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不是工伤,后行政诉讼再审认定工伤,,现在做了劳动能力鉴定,正 仲裁呢,请问我是否解除劳动关系,现在我内固定无法取出,长期放体内,解除了劳动关系,后续治疗费用超过了现在要求的,
半年后才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还可以拿得到吗?
我的工伤伤残鉴定为十级。半年后才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还可以拿得到吗?
我工伤前公司多加了份工作,工资加了几百。可是因遇工伤,工伤期间公司又招了个人负责前面给我加的那份工作,我工伤期满公司就把以前付给我工作说好的工资给扣了,这种情况不合法吧,那我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得到补偿金和赔偿金吗
员工工伤后,6个月医疗期满后拒不返岗工作也不按照企业的要求提供不能工作的相关医疗证明。企业是否可以根据政策按照《考勤管理制度》中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除按政策9级工伤,一次性支付10个月伤残补助金之外,还需支付什么费用?解除之后,他的任何医疗费用是否就与企业无关?
我于2010年4月7日在单位头部摔伤,后来在中作中出现头晕恶心耳鸣及记忆力下降,于是去医院检查,认定为脑震荡综合症,从8月6日开始在家修养,但8月份9月份公司以旷工为由停发工资。在此期间病例请假一切都是按照制度流程去做的。单位也没有通知过说我的休息他们不认可,但是现在却说是医院开具的诊断不认可,算我96天旷工,
我是2007年与公司签订的4年的劳动合同到2011年11月29日到期,现在合同到期,公司准备解除劳动
我是2007年与公司签订的4年的劳动合同到2011年11月29日到期,现在合同到期,公司准备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否需要赔偿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