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职工丢失物品,我作为领导要求报案,丢失人说不用,事情过了几天,又说丢失物品价值重大让我负责赔偿。这件事对吗?
几天前在小区外的水果摊买水果,将一副100多元的骑行手套掉在水果摊,之后没有立即发现,而是今天需要用时才想起。到那家水果摊问,水果摊主一家四口均表示我走后知道我掉在哪了,但由于时隔4天,他们也找不到了。我后天出远门急于要用。而摊主拒绝赔偿,请问此事该如何解决?
事情是这样的,房客在租房期间,房内一台电脑被盗,房客在发现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通知了房东,并且可以确认房门是出入处于锁好状态。房客是否需要负全责呢?
我家失窃,损失惨重,丢失了好多贵重物品,物业是否应承担部分责任?
2013年6月5日,我下班后,发现家里门窗一切正常,但是玉器手饰等贵重物品不异而飞,后报物业,物业没人接电话,打110报警,警察说是技术开锁进来的。说我们家的锁是老式的磁性锁,半个月前,我家楼上已经失窃了,丢了13万元现金。我家用的防盗门是交房时自带的,楼上失窃后,警方已经向物业人员指出其防盗性能差。但是物业
刚进服装店公作了八天,去公司入职了,但还没签合同,因为对店里的帐单不是那么熟悉,所以都是跟老员工同值,如昨天盘点时少了货,请问我是不是也应该赔款? 但是却是在我和另一个同事当值期间不见的。
我的自行车在有人负责看管收费的存车处丢失,但没有凭据,是否能得到赔偿?
我的自行车停在地铁站存车处丢失,收费停车处从不给存车人任何的停车牌之类的凭证,所以当我的自行车丢失后他们并不承认我的车在他处丢失。我报警后警察发现停车场没有任何的摄像头,我也找不出任何依据,所以觉得车丢的很冤,我花钱停车就是为了有安全保障,可是事实上一点保障都没有,警察当时调解减免我两个月的停车费。
入住北京市东城区簋街的都市之星酒店,在9月6日发现丢失约合2万5千元的财物。在刑警表态破案基本无望的情况下,找酒店负责人商讨分担损失的事宜,可是酒店态度却一直是回避的,并一直在消除有利证据。疑犯是从窗户进入房间的,入住之初酒店人员说窗户的过道是有监控的,结果事发之后又说没有开监控,这导致破案基本无望。还
上班时间厂里女宿舍全被偷里面有手机,现金20000.戒指。项链,手镯,身份证,银行卡,宿舍门锁了,楼道有监控,报警也没用,是否该老板负责?
上班时间因为公事外出,办公室进小偷,柜子被撬,私人电脑和钱财全部被洗劫一空,公司需要为此负责任吗?真的是自认倒霉个人买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