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母亲与我父亲之间有很深的矛盾。目前我们在杨浦区宁武路有一套老房子要拆迁(私房),房产证上只有我父亲一个人的名字,我和他的户口都在这套房子里。现在他瞒着我们和动迁组签订了协议,并完成了选房的流程(新房选在南汇,有两套房子)。我们认为根据政策由于我的户口也在里面,所以我应该也是动迁的安置对象,所以应该也享有房屋的部分权利。我们和动迁组联系,动迁组的人称这次动迁是按照建筑面积来的,只和产权有关,所以动迁款或房子都和我没关系。我咨询他我的户口安置,他拒绝回答我,称一定要有产权人到场才允许回答,还说户口可以自己解决也可以根据政策解决,但不告诉我任何政策或办理程序。我现在很迷惑和也恐惧,1是我是否享有这两套房的部分产权,2是我的户口不知道将来怎么处理。
写过协议将户口迁离,现在没有履行,动迁时是否不属于安置对象?
我妈妈在20年前写过一张协议,协议内容是在我出嫁后将户口迁离出现在的户口所在地,我现在没有迁离,请问在动迁时是否能凭这张协议将我排除在安置对象内?
丈夫的户口在公公的私房,公公只有产权证没有户口,房屋拆迁时丈夫作为困难户安置对象,丈夫优惠价格购置了
丈夫的户口在公公的私房,公公只有产权证没有户口,房屋拆迁时丈夫作为困难户安置对象,丈夫优惠价格购置了一套安置房,产权人写着丈夫一人名字,这套房屋妻子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主张吗? 问题补充:这套房子算丈夫的个人财产,还是有父亲的份额。因为这套房子有好几个户口挂着,有人买房,有人直接拿钱。个人都有份。
您好,我是安徽合肥的,去年转业回地方,一切手续都办完,可昨天接到本地公安局打来电话说户口安置错误,让我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去给我的户口改为集体户,不让安置在自家的户头上。 今早也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他们给的回答是当时户口安置错误,你要不来改我们就在系统里注销你的户口。请问我现在要怎么做?
我爸爸私房动迁,土地证上他一个人.户口本上爸爸,哥哥嫂嫂侄子.我共计五个人.妈妈五年前去世没有遗嘱留下.可是现在动迁了我却没有安置居住地.爸爸一个人说了算.现在我该怎么办?
1994年曾因南北高架建造动迁过,后将户口全部迁至现住处(在石门二路处),现该处又动迁,动迁组说:要退掉一个人户口,你们已享受过安置。请问,这合理吗
我家是租赁房,户口本户主是我爸爸,房票簿上的承租人是我爷爷(已过世),户口本除了我父母和我以外,还有我叔叔的名字在。现在我想把我老婆的户口迁进来,是否一定要我叔叔的同意? 我叔叔不居住在这里,动迁的话动迁款他能分多少份额?我老婆户口不进来能得到动迁补偿吗?我叔叔也不同意把承租人改成我爸爸,该怎么办
动迁户口内只有父亲的户口,我和母亲的户口一直未能申请迁入!我和母亲的户口一直属于六里的居委户口!我和母亲是无房户,是否能享动迁安置?
我外婆家在杨浦区,目前正在动迁,我妈妈的户口在外婆家,但她不居住在里面,她和我、爸爸三个人居住在杨浦区另一处面积为16平方米的老公房里,并且这处老公房的所有人是我过世的爷爷,但名字还没改成我爸爸的。请问外婆家动迁时,我的户口可以作为“引进户口”享受动迁安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