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疆南疆地区一个很偏远的小县城,交通不便利。由于今年全国各地洪涝频发,我家是农村的,我所在地好几十户也糟受洪涝灾 害。我们主要经济来源于棉花种植,因这次灾害造成部分棉花被毁。导致我们家160平米的住房,菜地等等被冲毁。当时我们县有关 部门来详细作过登记,自治区的有关部门也来过并作审核。等待政府的相关救灾补助,现在救灾补助方案,都下达了。县政府部门, 在具体落实没到位,到了我们每家受灾农户这,没有书面的救灾补助条款。只是口头上跟我们说了。知道了是这样的结果我们都不服 ,所以都没有同意。因此大家有亲自到北京反应这一情况。我们也是没有办法才想到这了。因为现在政府部门,官员以权谋私,都想 吃点,喝点。腐败的事肯定不用说的了。
开发商以每亩52万元征地,共计100亩,但村委会以每亩6.4万给村民分配,是否合理?(注:此事没经村民同意,村委会私自买地)
1984我的房基由于超过村规民哟的面积并按村规民哟扣除了承包地面积。我在另一处房屋1987年我被一国营单位搬迁,并给了安置费用,包括土地款但土地款被生产队收取,没有返还给我,请问我现在能否要回我的土地补偿款?生产队答复我是土地是集体的土地补偿款不返还个人!
我在农村有个养猪的地方有600平米25个猪圈,和村里有合同19年,没有房照,现在要动迁了,说每平米要给100元补偿,有道理吗?有具体依据吗?应该是补偿多少
北京市某区一幅集体土地,于1980年代以租代征建设了旅游餐饮娱乐设施,迄今租期还有34年。按照当时的政策,该行为是合法的。假如遇拆(现在该宗地的规划已经有了,为商业金融用地),对承租人该怎样补偿?本人为房地产评估人员。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以一位残疾人的身份向领导问好!!请求领导组织给予回复关注谢谢!! 李永财 男 未婚 无子女 1975年6月10日生 现年龄35岁 住重庆市合川区古楼镇摇金【原困佛】村卧佛桥组人事,09年多次申请到五保户;因强直性脊柱炎一级残疾;完全伤失生活自理能力,残疾证号510226197506104058 41号。08
我是2002年3月在某单位开始上班工作的,原合同是3个月签订一次,后来转为了两年签一次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11年12月31日,但用人单位未发放书面通知的的情况下,突然终止劳动合同,并且是按2005年后进行的补偿,在以前2002年至2004年未购买各种任何保险,月工资加其它福利加奖金有1643元,请问罗律师,这种是否属于违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