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澧县澧淞河道管理所的一名职工,1990年8月在河道所参加工作,2008年下岗。2008年水利单位体制改革之后,单位给上岗职工都买了住房公积金,而我们下岗人员却没买,这是违法还是不合理
我在一家事业性质,但是现在是企业管理形式的单位工作,去年签的劳动合同。在我们单位原先的老职工都是有事业编制的,从2004年以后进的人都没有事业编制,所以都是签合同。当时各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都有。可就在今天早上我们主任对我说我们的住房公积金在7月份就停交了,以后要交的话让我自己去交。我想知道能不能要求单位
我们的单位到现在都还没给我们办理住房公积金,不知合不合法?听说武汉市所有的单位都必须办理住房公积金,可我们的单位还不办理。怎样维护我们的正当合法权益?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问题!!合同不是和单位直接签订而是和一个劳动服务公司签订的,属于劳动服务公司委派的。不知合不合法?我们在该公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中,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单位交的住房公积金等吗?
08年10月07号来公司上班,第二次固定期合同去年12月06号到期的,但是到期时在休产假,来上班后公司也没给签任何合同,自己也忘记了。到下个月初,哺乳期到期。公司说明年没订单,要裁员。于是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 1、按照劳动合同第47条规定,我在公司工作4年零半个月,赔偿金是4.5个月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第87条规定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中,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单位交的住房公积金等吗?
08年10月07号来公司上班,第二次固定期合同去年12月06号到期的,但是到期时在休产假,来上班后公司也没给签任何合同,自己也忘记了。到下个月初,哺乳期到期。公司说明年没订单,要裁员。于是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 1、按照劳动合同第47条规定,我在公司工作4年零半个月,赔偿金是4.5个月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第87条规定
以前用过虚假的购房信息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现在想买房算是第二套,还是第一套房?还能使用公积金吗?
公积金是在广州买的,以前用过虚假的购房信息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几年前在清远用按揭买过一套房,当时没用公积金。现在想在清远再买套房,还能使用公积金吗?算是第三套,还是第二套房?
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后立即缴纳住房公积金还是半年后再缴纳?
请问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多长时间用人单位给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六个月给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是合法的吗?谢谢!
我所在的企业自2010年6月份以后就没有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前年份有缴纳记录),但是住房公积金中由个人缴纳部分企业财务还是按月从职工工资中扣除,用人单位没有把公积金缴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遇到这种情况该怎样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