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生育2儿子,我大哥是上门女婿,父母一直与我同住,后来我也成家对父母的赡养与大哥商议轮流赡养,结果大哥以上门女婿为由拒绝养老,要我把房子分一半给他否则不养,当时父亲已经90高龄,在这个时候分给大哥一半房产我不同意,后来打了一架我们2家不再来往;父亲92岁去世,大哥不来给老人送终;今年房产登记,之前是父亲的名字,大哥给居委会反映我家房屋不是我的,还有他一半;对此我想咨询 1、大哥的行为是否可以剥夺他的继承权,房子属于我 2、若房屋过户后给了他一部分,我是否可以追要父亲生前的赡养费用,让大哥支付我一部分钱; 以上麻烦律师给我讲讲;您若不想回答请勿留言,答案是“来电回复,或详情咨询的”请让路,别让我看到你,仅仅为了拿分您就一边去,否则我会骂人的;诚恳有责任心的好心、专业律师给予解答;谢谢您
两个儿子从未尽过赡养职责,现在古稀之年老人被迫还要去住小黑屋!!!求解答,急
我的外公外婆,现在已经76岁了,但是两个儿子从未尽过赡养的职责,不赡养就算了,大舅妈竟然每天都进行人身攻击,整天骂他们。外公现在还要去看守寺院赚点生活费,外婆也尽量做点手工活来补贴家用,但是去年外公就检查出有心脏病,有心肌梗塞,外婆有白内障,还有轻微中风,每天的医药费都挺贵的,可想而知,他们现在的工作
老人92岁,有四个儿子,老大已去世,老人原本由四家轮流赡养,但现在老大的儿子{即孙子,已成年)以自己的母亲已经70多岁需要照看为由,拒绝赡养奶奶,但其它三个儿子坚持认为还应该由四家轮流赡养,请问在每家都有能力赡养老人的情况下,到底应该三家轮流还是四家轮流赡养老人?
你好,我父母离异后我的父亲和另一个女人,也就是我的继母结婚了,我的继母有一个儿子,(我和那个儿子当时都已满18周岁,具有行事能力)十年前我的继母去世了,至此以后我我继母的儿子再未对我的父亲有任何形式的赡养,我父亲的房子现在要卖掉了,那个继子有权分得一部分的财产吗? 前提是:这套房子是我父亲和继母在婚姻
爷爷有爸爸和大伯2个儿子,爷爷现在健在,丹是10年来大伯一次没有来看过爷爷,都是我父母照顾,老人不同意立遗嘱,现在很担心老人过世后会有财产分割问题,请问怎么样才能避免老人过世后的财产分割纠纷,谢谢
夫妻结婚后有两小孩,原长期在外,留小孩给家里两老抚养,(大的九岁,小的四岁)近两年,夫妻感情不合,现要离婚;女方想要小孩,老人就提出要给抚养费,方可给小孩。是否合理?(代抚养时,也有给过老人一段时间的生活费,给过两三年左右)
父母在我6个月大时就离异了,之后父亲也没看过我也没给过抚养费,一直跟着母亲过.我现在成人了到结婚年龄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找父亲那要些钱? 或者之前和我母亲结婚的房产是否有我一部分? 父亲那现在也有家庭和子女 还有等他老了后我可以拥有不抚养他的权利吗?
丈夫和前妻离婚协议是写家里都市村庄的房子归和前妻生的两个孩子所有。后来都市村庄改造。我们已经结婚,分了十几套房子。请问这些房子我和丈夫所生的女儿有权分割么?
几个子女中有一个儿子长期不负担老人赡养问题,可以追讨过去赡养费吗
我奶奶漆下有三儿、三女。奶奶今年已91岁高龄,于1985年爷爷因病去世后至今一直由除被告外的其余子女轮流照顾生活。长期以来被告从未承担过任何费用。近几年就原告的生活、医疗等费用要求被告多少负担一部分,却始终不予理睬,经多方调解无果。还扬言:“让我负担其生活起居?除非等我死了再做安排,不然就等着下辈子吧!”
父母新购房产(儿子已经结婚),父母死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新买了一套房子,儿子已经结婚,小孩以出生(房产证上写的母亲的名字),此房未公证,父母死后,此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孙子是否有房屋处置权?如果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妻子是否有房屋处置权?
老人有八个子女,老人将全部财产给予三个儿子,并要求抚养费用及身后事等一切费用都由五个女儿平均分摊与儿子无关,这样分配合理吗?女儿怎么办?如果起诉就不用赡养老人了吗?起诉结果会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