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生育政策
男方有过两次婚史,一次丧偶,留下一个男孩,男方抚养,第二次离婚,一个女孩归女方抚养,现在再婚的女方,是未婚的,该女方家共有三个姐妹,一个姐姐未能生育,一个姐姐生了一个女孩,现男方落户女方家,不知能不能生育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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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syzc163163163
提问时间:2013-11-15
再婚生育政策
我和我对象都是青岛平度的,我没有孩子,我对象(女方丧偶)有两个孩子,我们可不可以再生一个?
qwerertyyy 已过期 2013-04-23 回复(2)
再婚家庭生育政策
属于再婚,双方都已经有生育,男方小孩自己抚养,女方小孩判给男方。请问再婚家庭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吗
linghejun 已过期 2013-05-19 回复(1)
少数名族再婚生育政策
男方(少数民族)再婚,女儿所有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现再婚后是不是可以继续享有少数民族政策再要两个孩子。谢谢。
esm1998 已关闭 2013-06-01 回复(0)
离异后再婚时生育政策
一对男女准备再婚。男方曾有过两次婚姻,每次婚姻都生育有孩子,但都判给女方;女方有过一次婚姻,生有一个孩子,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那么这样一对男女还可以拿到准生证,生有孩子吗?
352727181@qqcom 已过期 2013-07-10 回复(2)
再婚生育政策
再婚的夫妇双方都是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一方有过两次婚史,每次都生有孩子,孩子都判给了对方;另一方有过一次婚史,也生有一个孩子,孩子判给了对方;请问这样的再婚家庭还可以领取准生证,生育孩子吗?
352727181@qqcom 已过期 2013-07-10 回复(1)
再婚夫妇生育政策
我和老公是二婚,婚前我有一子归前夫扶养,现任老公有一子,我是北京户口,老公户口在黑龙江,我们能否再生育一个孩子
sbsbsbsb 已过期 2013-08-02 回复(1)
符合再婚生育政策,计生办不给办理准生证。
再婚夫妻,女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小孩判给前夫)男方未生育过的,计生不给办准生证,说是没有提供那小孩的出身证明。都离婚8年了,女方没再联系前夫 ,出生证明哪里拿。如果离婚后一方出国,那就不要再生育了?真实案例发生在福建。
358987837 已过期 2013-08-23 回复(1)
山东省再婚夫妻生育政策考虑调整
按照《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二)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三)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
sdjstl 已过期 2013-08-25 回复(2)
对于再婚家庭的生育政策应更人性化些
再婚家庭虽然双方都各自生育过,但在再婚家庭里没有共同的孩子对于家庭是不稳固和不完整的,应该逐渐再放款些,比如有一方有独生子女证的,或者各自都只生育过一胎(不是一孩)的,这对社会的稳定是有益的,也更人性化
njgw 已关闭 2013-09-06 回复(0)
再婚生育政策
女方离婚后再婚,婚前有一个孩子,男方未生育,婚后是否可以生育小孩?女方户口天津,独生子女;男方户口上海,非独生子女。
TKNMQWS 已解决 2013-09-09 回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