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想要离婚,但是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 父亲保留现有的一套只有他名字的办公房,另有两套房需要转到我母亲名下。 我母亲要求先将房子转户口再离婚,因为她担心离婚之后拿不到房产。我父亲则要求先离婚再将房子转户口。他担心给了房产却不能离婚。 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双方达成共识? 对于离婚协议书上注明
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儿子结婚,过户写的是男方跟女方的名字,但是女方不想拥有有房子的所有权,私下可以签订协议么?这个有法律效应么?如果有离婚的情况,这个协议跟已经过户的手续,哪一个可以起绝对的作用?
一老人有三个孩子,大儿子、二女儿和小女儿,老人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现在小女儿想花48万买下这套房子,然后三个人在平均分割这48万元,请问这样做是否合理,不合理的话有没有什么明文规定呢?小女儿已经得到的房子是不是不应该参与分割48万元?谢谢!!!!!
我爸有我和我姐两个子女,继母有大姐和弟弟两个子女,他们结婚后买了三套房产,再婚时只有大姐已经成家,现在一套房产已经过户给我姐,另两套是我爸名下的,我爸和继母已经决定剩下的两套房产在他们去世后我和弟弟一人一套,准备立下一个协议把这个事情固定下来,这个协议是否只需我爸和继母签字认可就可以?还是需要我们四
夫妻二人是二婚,双方均与之前的配偶有子女,子女均已成家。双方名下各有一套房产。请问对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公证时,双方亲生子女是否也必须全部到场?签署财产分割协议后,其中一方要卖协议中分割至自己名下的房产,需要另一方同意吗?如果其中一方反悔,另立一份遗嘱,财产分割协议还有效吗?
我父亲原在老家农村有房子,因五十年代后期全家到了城市,文革期间(大约1979年左右)父亲考虑到子女们今后也不回农村了,老家正好有一个人张某需要房(此人是城市户口,老家在这个村,退休后住在老家),于是便双方签了个协议,卖给了张某。现老家新农村建设,拆平房建楼房,原房屋的户主还是我父亲,现我父亲已去世十几年
律师好: 我在2012年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协议中写明交房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由于没有盖好,开发商要延期到2014年12月31日。协议中写明延期赔付的违约金是已付款的万分之一。 我想了解,由于开发商的延期交房,导致我经济上的损失(租房子),我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给予我一定的经济补偿(违约金远低于我的经
房屋购买时出资人共3人,包括我和女儿、女婿,如果房产证只有我女儿的的名字,没有我的名字,但购买房产是我与女儿、女婿签订了赠与首期房款的协议(只赠与给我女儿个人),约定如女儿、女婿违反协议规定的义务,则撤销赠与,同时房屋转为按份公有,我占产权的40%,请问这种情况下,上述协议是否有效?女儿、女婿婚姻破裂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