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走后,留下一套房子,老人一共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去世,三儿子离婚,大媳妇与三儿子又结婚,两家成一家,房子卖掉后,他们家要求三儿子应得一份遗产,老大虽走但有大孙子,所以也应该再继承一份,但是他们家一直产老人扶养费时是一份的,老人住院拿钱时也交一份,请问他们家是否有权力得到两份遗产.
我母亲与现在的父亲结婚,是二婚。继父名下有一房产(婚前财产),现在他与前妻生的儿子想进行公证,意思是要他父亲死后将房产归他所有。那么如果我继父现在不做公证,死前也不写遗书。这处房产是不是由我母亲和他儿子继承一人一半?如果我母亲先过世,那么这处房产是不是全部由他儿子继承?我无权继承?
我现在的姥姥不是亲姥姥,她是我妈的后妈,她自己有一个亲生女儿,而我妈妈,大姨,二姨,以及已经去世的四姨是同一个妈生的,也就是我亲姥姥生的.我姥爷也早就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现在就我的"后姥姥"一个人住,而且除了她的亲生女儿经常回来看她,其次就是我妈回去看她,我大姨,二姨都不理她. 1.请问如果将来我的"后姥姥"去世,那这
律师您好,我家老人过世,没有遗嘱,留有一处住房,3个儿子是继承人,其中老大与老人共同居住30几年直至老人去世,老2和老3斗各自都有房产,老大家除和老人共同居住的房屋外,没有别的住房,而且生活比较困难。请问律师,房产继承分配时是按多少比例分配的?给共同生活的老大家可不可以多分些,具体法律规定多分给他的比例
您好!请问一下,父母已去世,有三个女儿,三个外孙,男孙排前,因都是女儿,男孙出生起名时,名字中间加上母姓,请问男孙有优先分配遗产权吗?有长女嫡孙优先权的说法吗?根据什么?请指教,谢谢!
我外祖父于2008年去世,生前与外祖母有一套房产,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是我外祖父的名字,外祖父去世后一直没有过户。我有一个舅舅,一个小姨,舅舅一家三口一直与外祖父和外祖母一起生活,外祖父未留下遗嘱,但妈妈和小姨都表示过不要这套房产,现在外祖母身体尚可,就想留着这个家,怕舅舅和舅妈偷偷将房子卖了,就将房产证
问题一:外公曾经给母亲留下10万元存款,是否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母亲将这比存款转到我的名下,在父亲去世后,是否有一部分属于父亲的遗产,按法律条例,由父亲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分别继承。 问题二:我用母亲的储蓄买了一间房子,房照上户主的名字是我,我是否有权拒绝我父母以外的人进来居住(例如:祖父母、外祖
有一老太太没收入,03年12月大儿子去世,留下100平米的房子和一些存款,老太太没有继承遗产,而是和大孙子达成协议,由大孙子每月付200元赡养费,直至去世。后05年5月,大孙子写了一张字据,说单位要搞阳光工程,收入减少,等收入恢复了再付赡养费。老太太没同意但也没办法,以后一直就没收到钱。现老太太去世,大孙子要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