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人的母亲已过世,留下一套小面积的产权房,我丈人兄妹三人,一妹子已过时,目前房子拆迁,房子的户口是我老婆一个人的名字,目前拆迁我丈人要将房子留给他妹妹,他自己放弃,那我老婆是否要在拆迁安置时需要签字同意?
现在家里正逢拆迁,由于我在外地,当时盖房子用的我兄弟的身份证购置的土地盖房子,房子是父母盖的,这个补偿款应归属于谁,应如何分配。
老人有子女共六人,其中一个儿子的一家与老人共同生活十多年。 老人去世后,房子拆迁。房产证是老人的名字。房产证是使用权。拆迁后,拆迁款19万。后履行赡养义务的儿子追讨了被拆违建房补偿款3万。 现在其他五个子女要求平分所有款项,合理么? 老人去世后,房子仍由儿子一家居住。居住九年后动迁。请问这动迁房款还能算
我朋友是河南人,目前老家在进行拆迁安置房的分配工作。夫妻两只有一独生女,在分配安置房面积时当地工作人员称女孩不分配面积,如果是男孩可以分配面积。想问此政策是否合理。有哪些文件或法规支持该说法/反驳该说法。
在农村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证写着我叔叔的名字,我叔叔在城市工作,户口也没在农村。我父母在这块宅基地上建有房屋,农村没有房产证,房屋建好后十几年我父母一直在赡养我爷爷奶奶,前两年老人相继去世,以前也没在意宅基地的名字,所以也没改。现在村庄改造拆迁,有拆迁过渡费和安置房屋,安置房屋面积按宅基地证上面积的
我家住在岳阳市经济开发区八字门段,一家三口,小孩95年出生的,房子为上下两层,共两百多平米,2009年国家在拆迁之后,发了拆迁费30万元,之后安置房的分配就杳无音信了,现在开始发放安置房了,大队称我家只有一个安置房的指标,请问这合法吗
我家的家庭成员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大姑小姑(已出嫁)。老房子106平米,有房产证,剩余房屋是爸爸后来建的,但无房产证。拆迁后,拆迁协议上登记的是爷爷的名字,爷爷奶奶都一直跟爸爸一起生活,但爷爷前几年去世了,目前房产证未发,请问现在如果对房产进行过户更名,大姑小姑是否可分得房产?如果可以,是从106平米
一家姐弟共三人,拆迁后分到了房子和补偿款,因为当时和居委会签拆迁协议的时候说只能在上面写一个人的名字,所以就写了老大的名字,三个人商量好了把补偿款给我,但是现在老大拿着房子和钱不认账,应该怎么办?这算是侵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