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夫妻不和,丈夫要求离婚,几天前和他协议离婚了,可离婚后的第三天,他就把另外一个女的领到家中,并且这个女的已经怀孕6-7个月了,但我在离婚前完全不知, 请问他是否侵害我的人格权?我是否能要求他赔偿我的损失? 有什么法律依据? 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上班迟到,单位就将迟到人的姓名列出放到网上公示以示惩戒。单位这种做法给职工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乃至心理创伤。我认为职工上班迟到、早退或其他轻度违反劳动纪律,应按照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由职能部门直接告戒他并扣发相应的工资、奖金即可,故意屡教不改犯的,可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该用公示的方示惩戒。单位的这种
距离离婚协议已快2年了。不知道是否能够将原来的离婚协议改为无效?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一日,我父亲与我母亲协议离婚,原由起于我母亲为第三方曾某向陆某借款人民币79万元,其中借贷的人民币79万元由我母亲名下的店面作为抵押担保。借贷期间,曾某多次拖欠利息、拒还本金,并逃逸至今未归。因此,曾某向陆某所借的全部款项都由我母亲代还,为了处理这场三方借贷官司,我母亲单方支付了诉讼费用
在我话费充足下海南联通公司没有告知到我而单方进行停机,给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困扰,是否侵犯了我通信自由权?我是不是可以要求海南联通公司对我做出书面道歉,并赔偿因停机给我造成的损失?如果上法院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我已经投诉到了通信管理局,如果拿到通信管理局的用户申诉调解书,有认定海南联通公司有过这样的行为,那么是
我与丈夫刚结婚不到1年,他的前妻在提起抚养费纠纷起诉时,竟然私自调查了我的个人工作地址,电话号码、及我个人婚前房产信息,包括房产证号码等告诉给法院。这是不是侵犯隐私权??我要搜集什么证据?可以不可以并行起诉房管局,非法透露我的个人信息,要求赔偿?
我前男友偷拍了我的一些照片(裸体),现在他用手机把这些照片发给了我现在的男朋友,他还扬言说要把照片发布到网上,把照片洗出来贴在街上,寄到我家和男朋友家。我真的不知道要怎样来阻止他这样做,来保护我自己!
我一个朋友09年10月份结婚,10年5月份以后一直分居未见面至今,在09年10月到10年5月份一起生活中也出现过争吵跟家庭暴力但是都没有保留证据没法取证,女方于2个月前跟男方电话交涉既然没有感情不能一起生活那就离婚,男方在电话承诺11年6月或者7月在婚姻登记所在地等待女方办理协议离婚,但是最近女方电话联系男方已经被男
我们公司计划推出一个企业招聘的网站,企业A可以将企业离职人员的信息(包括手机号码)上传到网站的人才信息库中……企业用户B如果有招聘的需求,可以通过这个个人才信息库查询到企业A的离职人员信息,并和离职人员联系,邀请面试……请问,这样的网站功能算不上侵犯了那些离职人员的个人隐私?如果是的话,如何规避这种法
我友和一女恋爱,可此女同时脚踏几船,今晚和这个睡,明晚又和那个睡,骗取他人财物,玩弄他人感情,是个朝秦暮楚、水性杨花、人尽可夫的娼妓、荡妇、破鞋,我友知道后,要求分手,并归还财物,可她不肯,我友就将她的丑事及裸照告知与她有关的男人,意为提醒,免得上当受骗,这样算不算侵犯他人隐私?
女方违法怀孕第二胎,男方要求终止妊娠遭拒,是否侵犯男方生育权
女方违法怀孕第二胎,男方多次提出终止妊娠,女方不同意,是否侵犯男方生育权。最新司法解释能用吗?,最新司法解释中关于生育权的问题解释是可以,但是是否和婚姻法冲突。
再问:女方违法怀孕第二胎,目前正在怀孕,男方要求终止妊娠遭拒,是否侵犯男方生育权
上午到法院受理案件处,相关人员说:最新司法解释三没有正式文件通知,我们认定以老文件为主;第九条规定的,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33条第3款第5项的规定处理。解释说是妻子怀孕除外。但是我就不理解,如果没有怀孕有生育权的纠纷吗?难道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