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前的公房,95改产权房,产证是我母亲的名字,我姐95年之前户口已经迁出出国定居了,我的户口一直在那里。请问以后继承这个房子有我姐的份吗?
我父亲生前买有公房一套《全权》,我父亲过世后,单位进行危房重建。现在要办新的房产权,房改办却以我们子女已有房为由不让办。这合理吗?
您好各位 该房的情况 1:房改房。 2:业主已经去世,业主有五名子女,该物业由其中3名子女继承,另外两名子女,已经签名放弃(在继承公证里已经显示) 3:继承该物业的3名子女各占三份之一的产权,共三本房产证(本星期可出),房产证上面显示是"继承" 4:原业主已经死亡,还有一名前妻,于1992年离婚。 需要了
房屋拆迁前,房产证一直是太太的名字(不是公房),老头在拆迁前1981年去世,没有任何遗嘱,1999年拆迁时,新居房产证经老太太同意改成了其中一个子女的名字,其他子女也知晓此事。如老太太若去世,因为房产证已经不是她的名字,现在她可否立遗嘱?其他子女可否索要对新居的继承份额?
我姥爷姥姥都去世了,去世前也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我妈妈姊妹四个,舅舅现在霸占着姥爷的房子不放,想自己独吞,请问该如何处理,法律上关于这类问题是如何规定的?谢谢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有一些关于赡养和继承的问题咨询。我父亲和爷爷都已过世,父亲早于爷爷过世,奶奶健在。父亲有一个哥哥一个弟弟。 1,爷爷名下有一套单位所有权的房屋,自己只有居住权,每月交租金给单位。父亲生前和爷爷是一个单位的,而且和我母亲结婚之后一直居住在这套房子里,户口也是落在这个房子上面。如
一栋新房由兄弟二人共同继承(有公证书)。两人私下又拟定协议原文如下:新房由大哥继承,某处平房一间,小弟继承后就主动放弃新房的继承权。 这处平房是兄弟二人的母亲居住和所有,小弟还没来得及继承平房就去世了,母亲也过世了(小弟比母亲先过世),现在平房由大哥,大姐,还有小弟的女儿(属于代位继承人)共同继承。
母亲立遗嘱,把房产分为二份,母亲还在世,哥哥想将继承四分之一的房产,折现给我,他就放弃继承,我应该付全部房产价格的四分之一吗,还是扣除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费用后的四分之一
律师您好:我想麻烦您根据以下我叙述的情况帮我分析下我最坏的局面可以继承到多少财产? 我是父母独子,我母亲1999年去世,父亲2000年重新娶妻,后妈有一个儿子但是离婚的时候是判给男方抚养的,我父亲和后妈结婚后经营一家工厂父亲是法人代表,家里的老房子是爷爷奶奶祖上传下来的,拆迁后得土地一块,然后父亲和后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