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旅游开发征用我们营业用房,要求原地置换不同意,要求货币拆迁而补偿额度有很低。周边营业用房的售价在4万元左右,而拆迁部门定价为5180元(依据是参照《淮安市楚州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技术实施细则(试行)》(楚建【2005】77号)文规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国务院有590号文件,市府也出台了《淮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文件,而楚州区拆迁部门强行让百姓接受过时不合法的标准。请教律师:作为被拆迁户该怎么办?
在2012年2月20日市政府出了一份 温政发(2012)19号文件,而且特别注明了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市政府以前制定的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农房集聚建设补偿安置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文件中讲到高层建筑的住宅安置房最小套型面积不得低于60平方米.而他们又制定了一个补偿方案,套型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
我住的是小区安置房,好多年了,当初为了工作方便,就近买的安置房,可卖主人家一直不帮我领房产证,将来会产生怎么样情况?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签字,但没公正,房款付清了。
10年前买的亲戚的房子,没过户,现在拆迁补偿啊,怎么办?说是1:1的赔偿,怕盖成楼房以后,亲戚不同意,不给我过户,怎么办,有什么类似的房屋合同吗?给我一份,谢谢! 我想问一下,就是,现在面临着拆迁,本街住户是1:1,外住户是1:0.8的,就是10年之前,买这房子就直接给亲戚钱了,也没有字据,就是什么也没有,我们
村里拆迁盖得安置房{由原来的房屋打价后又加上10万元买的二层楼房},在施工过程中{现已停工},去看房时发现少了一根承重柱。请问是不是可以要求退房并作出相应的赔偿!
我们是兴城的河道管理单位属于水管单位,根据国务院国办发200245号文件和辽宁省辽政办发200560号文件,我们属于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应该县级财政部门拨款,但是县里不执行上级文件,通过什么途径可以解决,谢谢 我们是辽宁葫芦岛的
不止一次的动手打我,我想离婚,可是他就是不肯离婚,我有一个2岁的女儿。为了孩子我一直忍受着,可是他三天两头的动手,我真的受不了。内心受尽了折磨。。。我该怎么办?? 找110? 找妇联?还是找谁,能帮帮我吗。谢谢你们。我很无助。 我留了电话,希望短信联系我。不要打电话。我怕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