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17点多,天色已黑,我骑一辆电动车在公路最右侧正常行驶,因为天色已黑,公路上的机动车都打开了行驶灯,因为对面的机动车行驶灯很亮,我不小心撞上了公路边停放的一辆小型拖拉机,我的电动车已撞坏,我受了轻微伤,应该谁付主要责任?最好用道路交通法第几条证明一下?谢谢律师回答!
在南湖路上.我与那辆车是同向行驶.她们车上上共三人.我自己的电动车在她车前方.不知怎么撞上来的.我搭载的一人.撞上之后我的车在她车的保险杠下方.撞到后.未报警之前.车上另两人叫车主把车子停边上.我有说过不要动现场.她们后来把我的电动车也停边上.她们理由为不想妨碍交通.我的车为五日前购买.全新.价值¥3680 三千六百八
电动车打算横穿马路,已打转向灯,准备到街对面,摩托车直行但无驾驶证,摩托车追尾相撞电动车。请问责任如
电动车打算横穿马路,已打转向灯,准备到街对面,摩托车直行但无驾驶证,摩托车追尾相撞电动车。请问责任如何认定??
7.31晚8点左右,我正茬驾驶在路上,突然后面追上来一辆电动车把我撞倒,我五大碍,但追尾的人很严重,我但是报了警还拨了120。车和我的身份证被扣留了,叫去调解,那个人躺在医院告诉他的同事说是我撞他,要我付全责,当时警察有拍照片,他的车后面有道刹车的痕迹,他的车在我车稍微靠后一点,我很郁闷,自己也全身骨头疼,
该职工在下班回家途中踦摩托车与四轮拖拉机追尾当场死亡。请问能否算工伤?踦踦
该职工在下班回家途中踦摩托车与四轮拖拉机追尾当场死亡。请问能否算工伤?
请问我摩托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撞上一个逆向行驶的电瓶车,当时已经立即报警,电瓶车车主骨折,摩托车证件齐全,我付多大的责任,下面我该怎么处理
我骑电动车在一个三岔路口,我直行,一私家车左转,将我撞飞直至我落地几秒后,私家车才停下且没有刹车痕迹,本人左小腿胫骨粉碎性骨折,左踝韧带严重损伤.电动车严重毁损,肇事车主无伤,请问责任如何划分?交警初步判定说我有错,责任要5比5化分,本人不服。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除
因为我骑的是电动车,发票和合格证上标明电动车大于或等于40公斤,交警说车本身超重,属小型轻便摩托车,要有驾照,要戴头盔,还有一点说我靠最右侧行驶,是转弯车道,基于以上几点,判定受害方50%责任,可广州跟本就没有自行车道,不管是电动车也好,单车也好,都会本能的靠最右边行驶,这样的判定否何理,希望李律师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