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立遗嘱,把房产分为二份,母亲还在世,哥哥想将继承四分之一的房产,折现给我,他就放弃继承,我应该付全部房产价格的四分之一吗,还是扣除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费用后的四分之一
我家房证原是我爸的名字,(我亲爷分的房子,已去世)。此时奶奶已经改嫁,与我后爷爷登记了,他也有子女。后来房改了是用我亲爷与我奶的工龄买的,就改成了我奶奶的名字,现在我后爷也去世了,请问我家这个房子(我奶的名字)我后爷的其他子女有继承权吗??我奶奶可以自行出售吗??谢谢。 现在我后爷爷去世了,如果我奶
我父亲今年去世,留有产权房一套。母亲和我们兄弟三。按法律规定,母亲继承一半,剩余一半由母亲和我们三兄弟各四分之一。小儿子鼓动母亲将房子卖掉,母亲同意。其他二兄弟不同意。现因母亲糊涂,要和小儿子去法院要求房产确权,据说这样他们占房产四分之三就可以卖房。但因小儿子工资才三千元左右,孩子幼小,妻子无业,全
公公名下房产已去世,婆婆健在,共3个子女,公公生前些了一份证明:此房产归小儿所有,其他子女无权干涉。想把这份证明公正一下,但由于一些原因房产证在单位压着,该怎么办呢 去做公正,是不是要房产证,但房产证不在自己手里,没房产证能公正这份证明吗,还有公公已去世去公正需要带公公死亡证明吗
我父母有5个子女,现父母均已过世,没有遗嘱,房产是在父亲名下;现在房子面临拆迁,我和姐姐的户口不在拆迁房屋所在地,3个兄弟的户口在房屋所在地;拆迁登记没有登记我和我姐;我另外3个兄弟可以不通过我和姐姐签字将房屋公正吗?另外,如何有效保证我和姐姐的权益,请好心律师帮忙解答,非常感谢! 北京市朝阳区
欧阳律师您好,我现在有个房产继承的问题,想咨询下您,是这样的,我岳父是离了两次婚的,现在想把他名下的一套房产过户给我爱人,这套房产是我岳父和第二任妻子离婚十多年后,我爱人的奶奶过世的时候继承的,继承了有三年了,我爱人是我岳父和第一任妻子所生。现在在去做公证的时候,公证处的人员说要我岳父的两任妻子都要
我继父去世,他结过1次婚,无孩子。1981年与我母亲再婚,现在母亲办继承房产,公证处要继父的离婚证和母亲的结婚证,这些母亲都找不到了。去了民政说81年以前的查不到档案。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求助。
房屋拆迁前,房产证一直是太太的名字(不是公房),老头在拆迁前1981年去世,没有任何遗嘱,1999年拆迁时,新居房产证经老太太同意改成了其中一个子女的名字,其他子女也知晓此事。如老太太若去世,因为房产证已经不是她的名字,现在她可否立遗嘱?其他子女可否索要对新居的继承份额?
我姥爷姥姥都去世了,去世前也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我妈妈姊妹四个,舅舅现在霸占着姥爷的房子不放,想自己独吞,请问该如何处理,法律上关于这类问题是如何规定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