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律师我现在这个情况是否可以造成重婚罪。我现未婚生一子,男的已婚,我未婚,但是我们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公开居住,而且当时生小孩的时候是借用别人的名字去生的,现在他的老婆要告我们重婚,只是没有有效的证据,但是如果一旦找到小孩子的话,是否可以够成重婚罪,还有,如果他老婆要求亲子签定,公安机关是否可以强制执行!谢谢你的回复,急!
1、A男和B女结婚四年,生有一女孩,后期因经常吵架,B女决定冷静下,再决定是否离婚,期间还有争执,半年前B女决定跑到上海打工,于一个月前决定离婚,并和男方签好离婚协议,因想到女孩的抚养,B女净身出户,什么都没要,只要求A男同意家里人能让她经常看看女儿,并能和女儿打打电话。以解思女之苦。 2、现得知,在B女到
我与妻子结婚到至今已有二十多年了,现在孩子三十二岁,在孩子五岁时其妻离奇出走,不知去向也无音信。今年孩子串亲走到其舅舅的一个队上,通过舅舅了解到其母亲的下落,孩子由此到其母家住并在那儿打工。现在我养育的孩子几十年没有依靠,我一个人由此无着落,也没有了借脱。通过了解现得知其妻与另一人结婚并生育了两个子
我和我老婆这两三年来感情不好,老是吵架,她去年在网上认识一个男的,今年就离开了我,和那个男的住在一起,现在还怀了他的小孩,她提出要跟我离婚,她还想要我们的女儿(我们有两个小孩,女7岁,儿4岁),我能告她重婚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