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房一套,交付房款,但一直未交房,法院判决被告退还房款及赔偿交款期间的损失。以所交房款本金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做为补偿。应退还金额=房款+交款期间的利息; 计算利息时,能以复利的方法算吗? 事务所的会计师说,法院判决损失赔偿,按文件只能按单利计算。但我觉得应为复利的方法吧。有相关的文件
2004年,交通事故后法院判决民事赔偿10万元,肇事方每月只给200元,至今肇事者才陪了少部分钱。我们是否能要利息钱?按什么利息计算。
将利息作孽息,有过错的出资人无需按过错承担分担利息吗?全部由收款方赔偿吗?
合同无效,买受人是非善意有过错的合同缔约者。买受人得到返回款的利息,此利息是算作买受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还是算作孽息呢?利息损失与孽息有什么区别? 法官说将买受人的购房款作为孽息,买受人虽有过错,但全部由出卖方赔偿,这个说法对吗?
五年前去工商行存5年定期存款,银行柜台业务员劝我存5年定期鸿丰人寿险,只说要比银行利息高得多,没有提示有风险。五年后到期我去取钱却被告知取的钱利息远不如银行存款,利息损失严重,请问律师怎样做才能挽回损失?
我是债权人,债务人欠款两年,有房产抵押,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想得到违约金和滞纳金(合同上有关于违约金跟滞纳金的条款),法院予以承认吗。或者是有什么赔偿标准。
我于2012年3月购住宅商品房一套,合同中约定2013年8月31日前交房,现在开发商以种种原因交不了房,承诺按合同中规定的银行活期利息赔偿客户,我以公积金贷款方式购买这套房子,如果按银行活期利息进行赔偿,损失的得我们客户自己,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