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九月我在一家宾馆入住,下午7点左右和朋友出去玩到晚上一点左右,回来以后发现包不见了,包里有一万五千块钱,全部丢了·然后去前台查了监控,后来发现是小偷把后面的窗子撬开进去偷走的,保险杠被割断了两根,那保险杠我用手摇都能折断·所以我觉得宾馆的防护措施不够安全,我们也报了案,警察做了笔录,拍个现场就走了,说是让我们等着,我们是外地人,那些钱是用来交房费和生活费的,现在全都丢了,想让宾馆不管怎么样先让我们住着,可是宾馆却说她们不会管的,也不副责任,让我们赶紧交房费,所以我想知道,难道宾馆真的 不应该负责吗?我们应该找谁来解决这事?
我是一名租房者,几个月前我家电动车在出租房院内丢失,当时报了案,房东说院内丢东西很难保证,说家里一定不会丢,可就在昨天我家中又被盗了,家中笔记本电脑和现金全部丢失,找房东报案,可房东却说死了人也与他无关,想住的话在,不想住了走人就行,我想问一下律师,发生了这种事情房东有他该有的责任吗? 当时我们是早
我买了一处挂这“鸿鑫房地产开发公司怡景园项目部”的房子。房子应该是2008年的6月交房,可是一直到2009年都没有交房。按照合同我们可以无条件退房。现在就是房也退啦可是开发商却没有退给我们交的钱。更可气的是鸿鑫公司竟然说和他们无关。说那个项目部是个人的事。可是那项目部有鸿鑫的公章而且项目部的负责人也亲口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