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房产买卖,房改补交款的问题~~~
94年买的一套房,当时我们是搬迁户,交了1W多买的,后来到2000年左右想卖掉了,结果才知道我们只有那个房子80%的产权,还得补交20%房款,也不知道咋算的得补6000元,后来房子以6W元左右卖了,和买家签订的协议说的是我们以后来补交这6000的房款,但是后来买家一家都去外地了,好几年也没联系,这个事儿也没进行
这几天买家又来找到我们,说那个补交的钱涨到1W多了。
请问现在这种情况我们能要求对方也再出点钱么?因为中间好几年也没找到他们,房价不停的涨,这个钱也涨了。
房产证暂时还是我们的名字
当时那6000没有马上交是因为和房管局的票据上有啥问题,不能马上办,后来再准备交是联系不上买家了
一套房产,经咨询,母亲拥有5/8的继承权,两子一女各拥有1/8的继承权. 现母亲立下遗嘱(两子未当面),过世后将房子给一女继承. 那么请问,这遗嘱需要公证吗?母亲有权利将这套房产全权赠予一女吗?
我妈名下有一套房产,但其实是我哥在住. 当初这套房产是算上我妈的职称、工龄,我哥自己也凑了一点钱才买的。 那么,如果母亲百年之后,我还拥有这套房产的继承权吗?是多少? 房产证的名字是我妈的, 但因为这套房产是我妈的职称、工龄等加上我哥也凑了一点点钱才买的。 所以我弄不清清楚我到底有没有继承权?如果有,
我与卖房人达成买房意向,但是遇到一下问题: 1. 卖房人由于有事需要用钱,把房屋抵押贷款给银行,房本由银行保管,假设贷款30万。 2. 办理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房本,由于房本在银行保管,所以,需要先向银行缴纳30万元,才能将房本拿回来。 3. 卖房人要我拿出这30万元给他,才能将房本拿回。(注:卖房人也没有30万元)
2003年我在一个老国营单位家属院买的二手单元房(89年左右建造),房产证上是60%产权归个人40%归单位。由于不是全权所以当年没有能够过户只是签订了一个房屋买卖协议,说明一下原单位已经停产十多年了,但是没破产。我想请教一下各位: 1、我们的协议有效吗?(双方有证明人,没有在公证处公证) 2、如果拆迁我会拿100%的
我舅舅今年70,是个孤老人,没有妻儿.今年他的房子拆迁,他要了间经济适用房,还要付5万,马上就要签合同.他一个孤老人,以后生老病死肯定要人管,我准备首先把这五万交上,让他老人家先住进去,然后每个月给他1000元的生活费直到他去世,其间生病看病与过世后安葬等费用都由我出,最后房子归我.他老人家现在口头上答应了,但我怕到时候
我有一个朋友住在山东省一个村里,家里有块果园,这个果园是村里大队分给个人的果园,有30年使用权,到去年为止还有20年使用权。 去年因为各种原因将果园卖给了同村一个人,卖的时候只签了个私人字据作为买卖证明,并没有在村里正式的出具买卖合同。 现在因为政府要修铁路,正好经过这块果园,牵扯到土地赔偿金的
父母离婚时 当时双方均自愿将共有的房产赠予子女 但是双方享受房产的居住权 那么请问 以后 父母还有权利收回房产吗? 如果有 是通过什么途径 ? 在线等 谢谢
前几天经朋友介绍去看了关外一套二手房,业主说这套房子是绿本房产证,因为法律规定绿本房产证不得上市交易,也就是说不能改业主名字。 但只要签个什么买卖合同,就可以转让,但由于不能贷款,所以必须一次性付清全款。 这房子不是那种农民房,看起来是有正规物业和小区的,应该是福利房或微利房性质吧? 我想请问这种房
我(未成年) 爸妈离异了,我家现在的房产证是我奶奶的(我奶奶说以后会把房产证交给我),但现在我爸有找了一个女的, 我想问下 如果那个女的的名字出现在了我家户口本上,我家的房产她有份吗? 我妈和我爸离异了,我妈有继承的权利吗? 我还是未成年,有权利继承房产吗?如果我奶奶过逝了,是不是我家户口本上的人都有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