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是银行柜员,在为1位女士办理业务时,本应从她的卡中提取5万元转入其父亲的卡中,但在操作中为其父存入了5万元,却未从其卡中扣除5万元。当晚结账时发现问题,与其联系,并垫付5万元以平帐。其后那位女士到银行柜台核对卡内金额,并索取50元车费,但称其父还不明白此事,暂不能还款,几天后,那位女士又到其它支行企图用其卡上的5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但因银行以将账户冻结备注,因此,未能完成交易。至今已多日,女士要不拒听电话,要不称其工作忙,始终不偿还那5万元。第1次办理业务,第2次到行查询,第3次在其它行购买理财均有录像(包括录音)和业务员可以作证。请问那位女士是否已构成未遂犯罪,轻重程度?如何处置为当?谢谢!
在明知卡上的钱不是自己的情况下,企图用其卡上仅有的5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是否构成未遂犯罪?
我有一张三卡合一的信用卡,也就是一个信用卡账户下面有三张卡,共同使用一个统一的信用额度。其中两张是我自己办理的,但因为个人原因自从2008年7月存入30000多元人民币后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使用过。但前男友骗取了我的信任,知道了我的信用卡密码,拿到了我的个人资料在去年办理了该信用卡账户下面的第三张卡,对此我完全不
老板伪造工程队支款票据非法占有工程队7万元(已有司法文书鉴定)刑事立案,现民事案讨要工程款(已拖4年)二次还没开庭,如果在开庭时增加7万元工程款法律请求,是否老板可不负刑事责任?
老板伪造工程队票据非法占有工程队7万元工程款(已有司法文书店鉴定,刑事已立案,公安多次传唤不来)。现讨要工程款(已拖欠4年)二审没开庭,如增加7万元工程款法律请求,老板是否可不负刑事责任了?
本厂(个体经营)的业务员在收取了合同货款后离厂,厂里电话通知他必须交回货款,但他没有回来交款并搬家换手机。应该是触犯了刑法270条,但公安机关说该向法院起诉,他们不管,而且他们不出“不受理通知书”。我们该怎么办?
民间有一种叫做经济互助协会的 为了能拿到比银行的利率高的利率有时也为了急用 他们通常把钱定时交到会首(做头的那位)那儿。 会首也必须把钱定时给参加的人(这些人有按顺序排列 何时拿到钱都有记录) 但是会首却没把钱返还也没与当事人说明。 并且把他人的钱用于投资以至于至时当事人要求还钱 无钱可还造成当事人的
圆通快递公司将本人价值100元的货物送错,但此人假冒本人签收货物,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侵犯他人财物所有权,仍故意实施,但数额较小,请问这是什么罪 我的意思是,我之前查过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冒名顶替本人签收100元货物的人和此条款中几乎相符,只有一点不符,就是我的数额较小,而非法占有罪中强调的是数额较大,可是虽
我的手机是我父亲给买的、买的时候价值一万多人民币。 有天和一个朋友再一起、他手机没电了、向我借、 多次祈求后我答应他还手机用一天、他也说了就一天、 他的手机当时价值1600多、我的是10000 . 晚上吃完饭他有事,说明天还、我也没多想、 我也想找他可是总找不到、给他发短信也不回复、 这都用了一个多月了、
我们村最近因为拆迁修路,上面拨下来3万元,是给每家的补偿费,本应平均分配到每家每户的,但是村里十几户人家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说动了大队长,私吞了这3万元,每户拿到了2000元,现如今大队长迫于压力自动辞职了,我们要求这十五户把私吞的3万元交出来重新分配,但是他们拒绝交出,还打架闹事,嚣张的很,请问这么一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