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一名职工因在单位生病住进医院,电话通知亲属及儿子无人来。(注明:和老婆已离婚,父母新都不在了) 请问: 1、如何可以让他家人到医院,可不可以起诉他儿子及亲属? 2、单位领导可以在手术单上签字吗? 3、单位将承担什么责任和后果?
我是1987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事业单位(城建局下属设计院)的正式职工,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企业性质,1993年因与领导不合而口头离职, 后来也一直没去上班, 单位也在1994年5月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直接还给了我, 但并没有办理过任何离职手续, 也没有任何补偿, 人事局也没有形成文件, 但是单位职工一共有约15人, 目前档案还在人事局,
1997年我父亲因公死亡单位为了照顾我让我上班,2010年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变成聘用职工了?
我有点事要咨询一下,1997年我父亲因公死亡单位答应我上班,当时承诺我是正式工人到了2010年现在说我是聘用的,我想问一下我可以找回我的正式工人吗?
我是河曲五交化公司的一名职工,今年的六月三十号我单位由国土资源局将我公司拍卖进行改制。我单位原有数间门面房由我单位职工承租。我是承租人之一。现如今单位领导让我们限期无条件搬出,还组织了一些原单位就占便宜的厉害职工跟我们吵架,威胁恐吓我们。如今领导已让司法部门见入,找我们谈话让作笔录,然后签名。我们的
我于1992年参加工作,在事业单位的下属集体所有制单位,身份为大集体工人,96年后和事业单位其它职工一样,参加人事局事业单位工种考试,取得初级证书,2004年取得中级证书,工资待遇和全民所有制职工一样,请问我现在的身份是什么?还有大集体工人编制吗?
企业己破产十几年了,在此期间单位没有为职工交社,医保,连最低生活费都没有,现企业己变现资产,准备给职工买断工龄,请问职工有权要求单位补交欠职工十几年来的社,医保,及最低生活保障费,有法律依据吗?谢谢!
父母都是国营单位的老职工现已退休,单位现在做集资楼(危房改造)说只有正式职工有资格分到,而我们兄弟两都不是正式职工(家属)且都无房,不像有的正式职工(特别是领导)在街上买了房子还有资格分集资房,请问我有分房的条件吗?
父母都是国营单位的老职工现已退休,单位现在做集资楼(危房改造)说只有正式职工有资格分到,而我们兄弟两都不是正式职工(家属)且都无房,不像有的正式职工(特别是领导)在街上买了房子还有资格分集资房,请问我有分房的条件吗?
本单位职工在九五年前主动提出辞职,已按劳动部门的规定给辞职金,当时按还没办养老金保险,据养老保险部门的规定只能保在册的职工,所以辞职后的工人就没有办,现在过了十几年要退休了来单位要求给补办原来在厂工作期间的退休年限,请问是否有这方面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