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个比方说,某企业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要在林地内建设厂房(在后来的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中,企业负责人也承认是要建设厂房),并已经开始施工,将林地进行了平整,并计划在平整之后进行施工建设。这时候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在这起案件中,林业主管部门如何定性案件?是按照行为人实施违法
未成年人打人 被判拦路抢劫罪 这事是帮朋友出气 指使者没进去 现在就一个打人的在看守所 但被打人没受伤 但是他们打完人之后把手机抢走卖了 等到后来报案之后他们家长知道了合伙给被打人买的新手机 过后被打人也提出过撤案都和解了 但现在很明显是派出所抓着不放 正好现在严打赶上全运会 他们是有指标的 把都过去好几个月
我因为工伤认定有问题向静安法院提起行政诉讼,5月2号向法院提交的诉讼资料,7月8号第一次开庭,8月1号第二次开庭,法院依据了解清楚了相关事实,为了证明受伤之间的因果关系,第一次开庭后我向法院申请了我受伤过程和我现在造成的实际伤情之间的因果关系鉴定。法院表示同意委托给我做鉴定。今天已经8月30号,法院仍然没有
行政诉讼因程序违法被法院确认违法并责令限期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是要在法院判决生效前还是生效后重新作出?之前已经缴纳的罚款在法院判决后就马上退还对方还是可以等判决生效后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直接相抵?有相关法律规定吗?
我是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市民,现有一行政案件上诉情况咨询。行政类案件在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后(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本人不服中院二审判决。希望继续上诉,请问接下来的流程应该是怎么样?是否可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谢谢!
我被人身伤害造成严重伤残,公安机关受理之后表示暂时先按照行政案件处理,同时后面会安排我做伤情就是损伤程度的相关鉴定确定轻重伤,因为我已经造成伤残,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同时安排给我做伤残等级和三期的鉴定?另外行政案件由公安机关处理的是否可以让公安机关要求责任人赔偿我的损失,包括治疗费用,误工费等
由于几年前的工作失误受到了行政警告的处分然后又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最近又由纪检委牵头给予了开除工作的处分。这样的处罚是否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