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要离婚,房子是按揭的,但是一直是我在供,请问房子该怎么分?能够通过转移财产来确保我的利益吗?
我在婚后05买了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和产证是我的名字,购房款和装修也都是我一人出资,06年我们做了财产公证,约定此房的所以权归我,08年被我发现男方感情出轨,请问离婚时这套房子将会怎样处理,此房在安徽,问了当地的律师,说此房不作共同财产分配,可我上海朋友单位同事离婚,也公证了,可最后还是当共同财产分配了,
父母准备出钱给买房子 怎么样防止以后离婚分财产 准备给我买的是我们单位的集资住房 有预付款。。。比如我父亲要给十万元我可不可以以我个人的名义做个公证呢。谢谢
父母准备出钱给买房子 怎么样防止以后离婚分财产 父母准备出钱给买房子 怎么样防止以后离婚分财产 问题补充: 准备给我买的是我们单位的集资住房 有预付款。。。比如我父亲要给十万元我可不可以以我个人的名义做个公证呢。谢谢
我妻子家在郊区,2007年村子改造,每人按照65平米分配,给配偶也有,所以我们分配了一套130平米的房子,现在我们离婚,想问这套房子如何分配?
我03年在回龙观自己按揭买了一套房,首府是我自己出的,当时房屋总价62万,04年年初我结婚了,房子的按揭也是我一直还的,10年1月份我把回龙观的房子卖了,卖了172万,然后按揭在望京卖了一套房子总价170万,首付了110万,贷款60万,名字写的我老婆的名字,现在我们要离婚,我答应给我老婆60万作为补偿,但是银行和房产局说
丈夫与别人同居,要提出离婚,我有两处房子,一套经济适用房,一套单位分的,他要一套单位的房子,我不同意,他要起诉我,如果孩子归我抚养,会怎么分。 他还曾经给我写过保证,如果和她人有关系,就什么也不带离开家,这个算数吗。
男方(有一子)与女方(有一子)经人介绍与1999年3月份等登记再婚。在男方的亲朋好友的帮助下,于8月份女方的宅基地上建了两间二层楼房和两间附房,共计208平方,房产登记在女方的名下。婚后由于两人性格不合,以及家庭琐事经常吵闹,于2003年9月份分居至今;男方提出离婚,请问房屋如何分割? 因为房屋是在集镇上的集体所
男方(有一子)与女方(有一子)经人介绍与1999年3月份等登记再婚。在男方的亲朋好友的帮助下,于8月份在女方的集镇上宅基地(集体所有制土地)建了两间二层楼房和两间附房,共计208平方,房产登记在女方的名下。婚后由于两人性格不合,以及家庭琐事经常吵闹,于2003年9月份分居至今;男方提出离婚,请问房屋如何分割?
我和老婆去年结婚,前个月家里房子动迁,刚签好合同。妻子和我吵了几句后就回了娘家,我去接了几次她都不和我回来,还要和我离婚,说什么和我已经没有感情了。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我不同意离婚,她通过起诉能离成么,动迁合同中有我们两个每个人12万动迁费和结婚后给的40米房子。这些如果她提出离婚,她有权利要求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