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住房是2002年经开发区统一拆迁安置。并于2003年底完成修建,完成后由开发区统一办理了房产证和划拨土地使用证。现在开发区由把我们住宅楼前的土地卖给了开发商,并且土地是从我们住宅楼的墙脚为界卖的。现在开发商要围这一片土地,不给我们留通道,说土地是他们买了地。我们找开发区等部门解决该问题,都相互推诿,一会叫我们找国土,一会叫我们找规划。我们该怎么办。
我家原申请的宅基地使用人登记在册的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因为当时户主为爷爷,所以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人户主也是爷爷,后来妈妈因意外去世,去世时没有立遗嘱,爸爸是入赘的上门女婿,爷爷奶奶在2个出嫁女儿的挑拨下,拿了妈妈去世时赔偿到的老人赡养费,和我爸爸分了家,立了分家协议书,双方签字,但是没有第
农村集体农用土地改变为宅基地,房屋与房屋之间的巷道规划为公用地方,原土地使用权方是否还有土地使用权?
农村集体农用土地改变为宅基地,房屋与房屋之间的巷道规划为公用地方,原土地使用权方是否还有土地使用权?
我外婆有2个女儿和3个儿子。分别是我母亲、小姨、大舅、二舅、小舅。 家中共同拥有土地一块。母亲嫁给父亲后的几年后,母亲和父亲从外婆手中购置了其中一部分来修建房屋,购买土地的费用交给的大舅。当时只有二舅在外求学,所以不知道这件事。但二舅毕业回家后也是知道的。当时没人说什么不允许。 而且在97年就获得
我们房屋签订时出现了很多矛盾的问题,因此想撤销合同,具体问题如下: 1没签订协议时,街道办事处的人恐吓说“如不搬迁签协议就讲低保给你消掉。”(但他恐吓的话没有证据,不过我们签订协议后,觉得不公平,又搬回去住了,现在低保就给我们少了170) 2城管的人骗我们说签了就给我们找摊位,结果我们签了协议之后却不承
单位家属楼,本来审批的是3亩地(包括楼及过道、绿地、车棚等附属设施),现在改商品房了,单位只交了1.9亩的土地出让金,剩下的没交,现在我们正办土地证那,少了的1.1亩的面积怎样给找回来(除了我们自己补上剩余的1.1亩的土地出让金外)。 房屋的土地使用面积如何算那?是按整个院落的面积算还是只按楼的占地面积算?
我爷爷奶奶有我一男两女,爷爷奶奶生前一直跟我父亲居住,生病送终都由我父亲。爷爷奶奶和我父母20几年前一直一起居住在农村的老屋,房产名字为我爷爷,但是房屋为我父母出钱所建。我父母后来因为成为城市户口,搬离农村老屋。奶奶于6年前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现老屋由爷爷一人居住。另外爷爷奶奶有农村土地若干。爷爷的二
拆迁非居住房屋实行怎样的补偿安置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请问根据《拆迁纠纷法律解答》第33条“拆迁非居住房屋实行怎样的补偿安置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如何确定?”中第(3)点中回答的“拆除房管部门代管的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款行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对承租人的补偿行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80%”该怎么理解?
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但土地使用证没交,开发商有权拆房吗?
我是吉林省的,我家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但补偿款只付了6万元。其余的30万说两天后付,土地使用证没交给开发商,我想问一下,程序都是先签协议,后补偿吗?还有如果他们两天后不给我们其余的补偿?他们是否也可以拿着协议去申请强拆?非常感谢,急。顺便能否给我们提供一些意见呢?谢谢 他们说先签订协议说明我们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