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挪用集体资金18万.借给别人.3天内已还清.(集体土地赔偿款发放完毕后剩下的结余.归村集体所有.这个算是挪用公款还是挪用资金?)第二次挪用资金23万.借给别人.一个月内已还清.(23万包括以上的18万和5万村里贷款剩余的钱)先是纪委查账.查账期间被检察院带走.所有事实交代.没有狡辩.算是自首.因为检察院是初查阶段.今天2010年9月16号开庭没有判.检察院给的罪名就是以上俩.这个案件被告人会被判什么罪名?大体被判几年?或者可以不可以监外执行?
我是一家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的下属和会计合伙挪用了公款,我事后知道并追回,那么是否属于我挪用了公款?
有5个国家工作人员要注册一公司,但都未出资,挪用10万公款用来注册,其中一人为领导,具有绝对真理的决定权,在公司挪用之前曾对其中人一讲过要挪用公款,对另外几个人都是挪用后才对他们说是挪用的公款,他们都没有反对。问:这几人是否构成共犯?
房屋赁租综合税本来向来是在银行办理代扣手续,由银行代扣的。但村主任为办理手续简单化,方便化,指定一基层办证人员,让她用个人名义在银行开个对私账户,代收代缴房屋赁租综合税。而该基层人员,常将收来的钱用于个人生活费用,过了3年后,她意识到自己可能范挪用公款罪,便将用了的钱全部补回这个用于代收税款的私户里
发生挪用资金后未提交司法机关前由其家人签名的还款担保是否有效
X挪用资金被单位发现后,为避免承担刑事责任,其家人Y被要求签定了一份担保还款协议。现在约定还款时间到了,但是X尚未还款,担保人被起诉要求还款。如果现在担保人要求债权人起诉X挪用资金的话,Y还需要承担担保协议中的还款责任吗??
私企某收款员在某天收到企业回款3万元后,没有交还公司,超过5个月了,问其资金去向也拒不交代,此期间仍然在公司上班领工资,但却和其妻子离了婚。公司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请问:1、如果追究其刑事责任,追回3万元是由司法机关直接处理,还是需要附带民事诉讼来追回呢?2、他故意在拿走钱后和其妻子离婚,公司是否可以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