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婚,男的生病,女的养了他3年,3年后出去新加坡打工没有一分钱回家,现在不干活更不抚养小孩,今天还拿了女方的钱出去赌钱,现在小孩已经10岁,从来没有抚养过,在这10年里都由女方承担,若现在离婚,小孩跟女方,财产将如何处理?若跟男方呢???
哥哥结婚6年了,现有一5岁的女孩,他们现在闹离婚,前段时间女方拉走了所有东西(包括婚前财产)之后孩子一直是我父母带。今天他们签了离婚协议,是这样的 1孩子归男方抚养,费用自理。女方每月要带孩子24小时。 2双方财产属男方,包括住所及家用物品。就这样 我父母觉着不公平 1既然不出抚养费,那么孩子我家有权不让其
我想离婚是因为我们已无法共同生活,但是我不知道我到底有那些权利,尤其是在财产方面。我们结婚时丈夫身无分文结婚一切费用都是由我打理,婚后生活基本上是AA制,他不曾给过我零花钱,反而经常向我要钱花。家里的大事小情需要花钱的地方我都要出资一半多(和他相比),儿子的一切费用也是由我出资。还经常恶语相加重则动手
我老公因为第三者跟我离婚。目前我们就离婚事项达成了协议,协议中房子所有权归他。房子加屋内电器家具折价30万,由他付给我,另加精神赔偿费20万.一共50万.分三次付清.离婚后的金额赔偿由他父亲做为担保人。我们三个都签了字.我想了解一下当这份协议生效后是不是还要签定一份欠条。离婚协议是不是就等于有这个欠条的作用。当
我和我老公因感情不合打算协议离婚(小孩现在一岁多),小孩由我抚养,他说小孩的费用从现在至初中毕业由我全部负责,后续的读高中、大学的费用由他负责,我觉得他这样的说法太抽象了,我想请问律师:怎样的协议写法对我更有利一些?是否协议内容都受法律保护(我主要是指小孩年满十八岁后的读书费用等)?
我和老公要离婚但是我们住的是城中村过两年才能拆,而且还建还要差不多2年时间。请问我现在离婚协议上说清楚这些事他签字了到4年后还是有效的吗?如果他再跟我说以前的协议无效我们婚也离了是不是我就不能分得我一半的房产呢?这个协议几年时间是有效的呢?
专家好: 2009年9月12日发现妻子与同事的事情,14日开始分居,2009年10月17日签离婚协议,内容如下: 1、A **(男)与B**(女)自愿协商离婚。 2、儿子的抚养权归B,A每月支付儿子抚养费***元,A有随时探望儿子的权利。 3、B放弃**区**路**号房产的分配权,放弃车号******的分配权分割权,并放弃一切与A夫妻共同财产,B
我是残疾人(女)工人,丈夫是老师,儿子1岁多,由于丈夫是农村出来的还有很多旧思想(思想比实际年龄呆板),加上公婆老用乡下人媳妇标准衡量我,产生了很多不愉快。俩个人无法再共同生活希望离婚。婚前他家就有欠款一直是我们在还,(公公无工作能力,婆婆认为养了个老师出来了不得也不做事了),买房也有欠款。现债务和
我是山西人,我老婆是四川人,我老婆在没有做好结婚准备时和我发生关系并有了孩子,之后结婚感情一直不好,现在感情破裂,她对孩子不怎么关心,从孩子10个月开始一直由我父母带,我定期一个月看一次孩子,现在我们各自回到自己的家乡,分居半年多,我们想起草离婚协议,为了孩子的成长,我想自己带孩子,不需要女方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