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里,私自驾驶机动叉车(无证驾驶),是否违反治安管理条例? 我于2007年12月在江苏一大型企业工作。在今年5月11号星期天值班期间发生叉车翻车事故(无证驾驶),我是一名仓库保管员,叉车载有货物。经过治疗以后,左眼视力0.04 右耳神经性耳聋。厂里付了住院费,治疗费,医药费,还付给我基本工资6个月。现在找厂里,
我一个朋友在超市偷拿11元钱的东西被保安抓到,超市有权利对他处罚吗?他如果去派出所自首承认错误并改正,可以从轻处罚或不处罚吗?是否会被记进档案.
特许人一直强调只有二级城市才是3年期限的合同,针对省会城市只有2年。请问一下如果我和他签约2年是否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呢? 因为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说特许期限不能少于三年,故有此一问!
1.我的女儿两岁半了,这边上户口需要计生部们签字派出所才上户口。计生部们却以我老婆是湖北的为借口说要把我老婆的户口迁过来才能上户口一直拖延不办,反应多次也没用,哪条法律规定要外省户口迁过来才能上户口的??我可不可以告他违规故意拖延办证,拖了我两年要相关单位对他们进行处理或对我赔偿? 2.根据新计生管理条
我今天下班回家,走到一盖房子的那里,有个楼梯上去,那个楼梯口封了! 我就翻护栏,刚翻过去 一治安叫住了我1!让我看旁边的牌子 上面写着不能翻越,违者罚款二百!我应该交吗?
律师们,你们好!我是一名的士司机,有一次在搭乘客的时候,没有的打表计价,营运管理人员就扣留我营运资格证,并且处罚1000元,我不知道是不是有这项处罚规定,想向各位律师咨询。谢谢
由于无证经营宾馆,被公安留置,时间达到18小时。请问有什么途径可以进行维权?这不是变相羁押、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吗?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帮助,谢谢了!
2010年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 发布时间:2010-1-6 14:02:58 | 23990 人感兴趣 | 评分:3 | 收藏: 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自治区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